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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企查查APP显示,广东省惠州市腾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在2020年6月至2022年6月份期间非法使用3名童工,被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罚款20万元。
企查查信息显示,该公司曾与旗下签约的未成年主播发生合同纠纷。文书显示,2020年3月,原告腾娱公司因旗下签约主播黄某未按照其安排进行网络直播工作,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公司损失并解约。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签约时,黄某仅年满十六周岁三个月,并且腾娱公司在签约时明知被告黄某是未成年人。裁判结果为,双方签订的协议无效,并驳回腾娱公司的诉讼请求。
12月12日,九派新闻致电惠州市腾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邓女士表示,公司此前招募的未成年主播都经过了父母授权。在出台相关条例后,公司立马进行了整改,这些未成年主播已去了另一家公司,一工作人员也被该公司挖走。
其还称,另一家公司目前没有被罚。他们也没交罚款,正在打官司。
根据《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直播营销人员或者直播间运营者为自然人的,应当年满十六周岁;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申请成为直播营销人员或者直播间运营者的,应当经监护人同意。
九派新闻记者 辜子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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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派新闻】
头条 2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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