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进京黄女士黄登英资料背景曝光 黄登英如何到的武汉?

时间:2020-02-27 17:44:00 来源: 红星新闻


编号为(2013)鄂恩施中刑终字第00105号的判决文书载明,原宣恩水利水产局副局长易益富、出纳黄登英、会计夏龙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大肆侵吞国家财产,易益富共计贪污公款481893元,人分得217791元;黄登英共计贪污公款721720元,个人分得365120元;夏龙艳共计贪污公款353200元,个人分得176600元。其行为均构成贪污罪。”

黄登英的辩护律师向红星新闻记者介绍,除上述三人外,还有局长董某某、副局长田某某也涉案。“这是一起窝案,他们套取国家专项资金,设立‘小金库’。”

辩护律师介绍,黄登英因犯贪污罪,一审获刑十年,其不服上诉,恩施州中院于2014年2月18日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判决书下来后,黄登英被送往武汉女子监狱服刑。“在恩施关了两年多,判决生效后,送到武汉服刑。她经济条件好,出事之前就给女儿在北京买了房。”

2019年8月13日,武汉中院裁定书显示,因符合减刑条件,再次将罪犯黄女士的刑罚减去有期徒刑7个月,刑期自2011年4月18日起至2020年2月17日止。

关键词: 武汉 黄登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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