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9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今年1-10月份,全省12315共接收网络消费投诉举报6073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81万元。
网购商品类投诉举报量排名前十
1-10月份,全省12315共接到网络消费商品类投诉举报51748件,占网络消费投诉举报总量的85.2%,其中,一般食品、家居用品、农资用品位居商品类投诉前三甲。省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主任柳磊表示: “一般食品类21680件,主要问题是产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虚假宣传等;家居用品类8559件,主要问题是定制的商品与实际不符、无理拒绝履行‘三包’义务,商家未按约定送货,安装、维修等;农资用品类4403件,主要问题是经营者对商品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中使用绝对化用语等。”
网购服务类投诉举报量排名前十
1-10月份,全省12315共接到网络消费服务类投诉举报8948件,主要集中在餐饮住宿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两个方面。柳磊介绍:“餐饮住宿服务类5369件,主要问题是饭菜中有异物、食品变质、商家设置最低消费、团购劵或者优惠券限制使用、住宿房间环境卫生不达标、退房纠纷及预付消费纠纷等;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2992件,主要问题有预付式消费单方设限、商家擅自歇业或者跑路逃避预付款退还义务,服务的质量与宣传承诺不符等。”
目前,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办结网络消费投诉举报案件57125件,涉及金额2891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81万元。
“双十一”大型购物促销狂欢日即将到来,各大电商平台和线下商场纷纷加大促销力度,吸引消费者购物。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主任柳磊提醒消费者:在网购时,应选择具有一定规模且信誉良好的电商平台,做到货比三家,防范刷单炒信。“要详细了解商家的促销规则,在各类降价、打折、拼团、满减、送赠品、抽奖等优惠活动中,保持清醒的头脑,提前记录价格进行对比,不要轻易被低折扣所迷惑,注意防范虚假折扣、虚假满减承诺等消费陷阱。”
“直播购物”“网红带货”已成为时下流行的销售方式,给消费者带来丰富消费体验和便利的同时,也涌现了质次价高、货不对板、虚假宣传、售后维权难等问题。柳磊提醒:“消费者应优先选择正规直播平台,下单前应了解清楚主播所推荐商品的来源、功能、质量、效果及价格等情况,了解商品相关真实信息,切勿盲目跟风购买,冲动消费。”
网购支付时,消费者要通过平台提供的正规支付渠道和正规的流程购买,绝对不要轻信卖家提供的第三方支付链接或二维码。要保留购物凭证,积极依法维权。柳磊表示:“无论线上线下,消费者购物时应及时保留好相关原始记录,如:该产品页面宣传、直播时的广告宣传、商家承诺内容截图、聊天记录、购买记录、支付凭证、物流信息等,防止商家删除相关信息后难以恢复,给后期消费维权带来难度。”
消费者在发现商品质量不合格或与宣传不相符等问题时,应及时与商家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大象新闻·新闻事业部记者 谷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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