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石家庄一小区周边商家哄抬物价,4袋菜品花费105元”的视频在网络大量流传,引发网民关注。据河北“石家庄高新区市场监督”公众号12日辟谣称,视频反映某市民在同祥城附近摊位购买菜品合计66元,因当时购物的顾客较多,摊主未及时将计算器清零,多计价39元,顾客质疑后,摊主承认错误并现场退还多收钱款,而网传视频并未反映摊主及时退还39元的事实。
全文如下:
1月10日,我局发现网络上有群众反映“同祥城门口摊位蔬菜面条等价格过高”的情况后,迅速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为进一步查清事实真相,1月11日,我局会同高新区工委管委办公室、长江街道办事处、同祥城管片民警,对涉事经营者、消费者就相关问题进行核实,确保调查结果真实有效。
经核查,当日消费者在便利店临时摊位购买了2斤多韭菜、2斤多黄瓜,10斤多饼丝和面条,合计售价66元。当时购物人员较多,经营者在销售过程中,计算器未及时清零,将售价66元计算为105元,随后消费者质疑价格过高,经营者表示计算错误,现场退款39元。网络上关于“同祥城门口摊位蔬菜面条等价格过高”的视频仅反映了摊主错收105元的情况,未反映摊主及时退还39元的事实,故反映问题并不全面。
经调阅涉事经营者进货单据,发现该摊位所销售的果蔬并非批发市场直采,进货价格较高;同时经调阅监控视频,销售现场有明显的价格标示牌。经执法人员比对进货单据与现场标注的价格,该摊位标示价格属于正常市场价格区间,不存在哄抬价格行为。我局执法人员告诫经营者要认真细致、热情服务、合法经营,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回应群众关切,持续加大对市场、超市及社区(乡村)便利店、菜店等经营场所的检查力度,突出对粮油肉蛋奶菜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管;向经营者强力宣传关于稳定价格、保障供应等方面的政策,提醒市场主体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畅通举报渠道,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正常秩序违法行为,全力保障民生必需品市场价格平稳。
(原标题:石家庄4袋菜收105元?当地辟谣:视频未反映已退款事实)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 观察者网 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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