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2022年第20号)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让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现就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有序恢复生产生活。全市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公共场所有序恢复开放,严格落实限流、错峰、查验“双码”、测体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和校外托管机构托管服务暂不恢复。
二、提前3天报备。所有来(返)商人员,须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有序返乡,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抵达后如实向社区(村)、单位报告个人行程,立即就近做核酸检测,并按要求落实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措施。
三、严格控制接待人员数量。各电影院、博物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房产交易中心、信访接待大厅等所有密闭型文体休闲娱乐场所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接待人员数量不得超过接待总量的70%;开放性旅游景区、文化广场等严禁人员聚集。
四、各快递、物流企业要加大境内外邮件货物以及运输工具的消毒,做到立体、全面、无死角。交通、邮政管理等部门要指导有关企业落实一线员工个人防控措施、实行闭环管理、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广大市民朋友在接触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商品、邮件、食品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并对内外包装及内置物品进行消毒。
五、各冷链物流企业要严格管理。入商冷链物流运输司乘人员,要在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基础上,立即再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一线人员实行闭环管理、定期开展核酸检测。
六、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所有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无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准接诊发热患者,发现可疑患者立即报告并规范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有药店一律暂停销售退烧药(包括中药、中成药及各类制剂),对购买感冒药、抗生素的患者实行实名登记。
七、各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发挥主体责任,持续加大对本行业部门疫情防控督导督查力度,督促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得到落实。
八、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保持高度的防护意识,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腹泻等症状,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通告自2022年1月26日0时执行。
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25日
头条 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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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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