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 段伟朵)二十三,糖瓜粘;二十四 ,扫房子……过了小年,伴随着春节倒计时的童谣,不少人开始踏上了返乡之路。本周是节前最后一个工作周,1月24日起,大河报·大河财立方推出年终说“法”系列报道,围绕春节相关话题,结合公众关注热点,为读者送上专业又不失趣味的“法律大礼包”。“开箱”第三期,关注一下目前疫情防控措施比较严格的情况下,如何安全返乡。
【热点】
各地防控举措不一,“遥控”游子返乡脚步
不管归乡的路有多远,总挡不住团圆的脚步。
不过,最近一段时间有些新闻,总让人看着揪心:1月21日,杨某强购买了郑州至许昌火车票,因核酸检测结果未出,担心误了火车的他翻墙进入火车站,被民警罚款100元;1月23日,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通报,冯某某从中风险地区返回没有向社区报备,并外出购物,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对冯某某行政拘留5日。
与此相对应,各地的防控举措成为牵绊返乡大军脚步的主要政策依据。据央视报道,部分地方出台政策,绿码有星需要隔离14天,对此,不少网友表示不合理,如果带星就隔离,为啥不直接变成黄码或者红码?说好的不能“层层加码”呢?
记者注意到,对此类“一刀切”和“层层加码”的做法,今年春运开始前,国家发改委等14个部门就专门发文,要求各地科学精准防控疫情,做好分区分类管理,坚决防止“一刀切”和“层层加码”。
近日,包括郑州、洛阳、信阳等地在内的地市均表示,不会对行程码带星人员进行劝返,但是会根据该人员出发地的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不过,记者注意到,河南各地市出台的返乡政策并不相同,而是由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发布。其中,郑州市提醒,倡导就地过年,假如确实需要返郑回乡,一定要提前报备,旅途中要做好个人防护,入郑48小时内到就近核酸检测点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返乡后一定要遵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目前,各地出台的防控举措,法律是如何赋权的?如果出现了“一刀切”情况,法律又如何控权?对于个人来说,如何安全返乡,避免触犯相关法律法规?1月26日,记者专访了河南博云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唐有良。
【解答1】
哪些政府部门有权出台防控措施?法律如何赋权?
唐有良介绍,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来防控疫情,包括限制或者停止人群聚集活动,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等。
2020年2月10日《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不与地方性法规基本原则相违背的前提下,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就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隔离观察、道口管理、交通运输、社区管理、市场管理、场所管理、生产经营、劳动保障、市容环境、行政征用、野生动物管理等事项,采取临时性应急管理措施,制定政府规章或者发布决定、命令、通告等,并依法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当前,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采取疫情防控措施,这些是必要的,也是有法律依据的。”唐有良表示。
【解答2】
返乡路上,如果不按照规定佩戴口罩、出示绿码、出示核酸检测证明等情况,可能违反哪些法律?
唐有良介绍,《决定》要求,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居住、工作、生活、学习、旅游以及从事其他活动的个人,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履行疫情防控义务。服从疫情防控的指挥和安排,依法接受调查、监测、医学观察、隔离治疗,如实提供有关信息;与患者密切接触者、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主动向所在单位或者村(社区)报告,按照政府有关规定进行集中医学观察或者居家医学观察,服从管理;严格遵守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规定,减少外出活动,不参加人员聚集活动,不食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
“公民应当履行疫情防控义务,严格遵守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等规定。”唐有良表示,目前,我国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有不少,比如《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其中,单位或个人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或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解答3】
如果个别地方防控政策“一刀切”,如何控权?
“采取疫情防控措施必须主体适格、措施适度。”唐有良表示,主体适格,就是这些防控措施只能由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依法实施,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未经批准擅自采取设卡拦截、断路堵路、阻断交通等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
措施适度,就是根据法律规定,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也要与疫情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各级政府应当坚持依法防控,提高防控措施的精准度,在确保疫情防控有效及时的前提下,力争最小限度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唐有良表示。
【提醒】
忘戴口罩不会被判刑,殴打执法人员才会
司法实践中,对抗防疫政策可能会有哪些后果?记者查询了解到,自2020年至今,河南省判决了多起因违反疫情防控政策而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例。
2020年3月13日,在郑州市金水区某院门口,执勤巡防队员徐某根据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告13号让肖某某扫码登记后进院,肖某某拒不配合,并辱骂和殴打徐某,造成徐某面部和头部受伤。经鉴定,徐某鼻部损伤程度已构成轻伤二级。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以肖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
2020年5月30日,在郑州市惠济区某高校南门,刘某欲闯岗被该院保安制服并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将刘某带回调查。在值班室内,指导员李某要求刘某配合检查时,刘某将李某右上臂内侧咬伤。经鉴定,李某所受损伤程度已构成轻微伤。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刘某构成妨害公务罪,拘役5个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分析上述案例可以发现,一时忘记戴口罩,并不会被判刑,但因此发生纠纷,对抗执法,殴打执法人员,则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最后,记者提醒,春节将近,安全第一,当地政策有“一刀切”等不合理情况,可以向上级部门投诉解决,但返乡路上,更要注意从自身做起,不要任性冲动,暴力抗法。
责编:刘安琪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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