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坚决遏制资本过度投机和恶意炒作

时间:2022-02-25 17:24:01 来源: 大河财立方


【大河财立方消息】2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该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执行。

通知指出,从多年市场运行情况看,近期阶段秦皇岛港下水煤(5500千卡)中长期交易价格每吨570~770元(含税)较为合理,煤炭生产、流通、消费能够保持基本平稳,煤、电上下游产业能够实现较好协同发展。适时对合理区间进行评估完善。

通知要求,健全煤炭价格调控机制。(一)提升煤炭市场供需调节能力。进一步完善煤炭产供储销体系,保障煤炭产能合理充裕,完善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进一步增强政府可调度储煤能力,完善储备调节机制,适时收储投放,促进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增强铁路煤炭集疏运配套能力。建立健全煤炭需求侧响应机制,必要时合理调节煤炭消费。

(二)强化煤炭市场预期管理。健全煤炭生产流通成本调查制度和市场价格监测制度,为开展煤炭价格调控、评估完善煤炭价格合理区间提供支撑。及时发布煤炭市场和价格信息,强化煤炭价格指数行为评估和合规性审查。煤炭价格超出合理区间时,充分运用《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手段和措施,引导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

(三)加强煤、电市场监管。严禁对合理区间内的煤、电价格进行不当行政干预,严禁违规对高耗能企业给予电价优惠。健全行业信用体系,强化煤、电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密切关注投机资本动向,加强期现货市场联动监管,坚决遏制资本过度投机和恶意炒作。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密切关注煤、电市场竞争状态,强化反垄断监管;及时查处市场主体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串通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煤炭价格干预措施实施后,严肃查处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的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责编:刘安琪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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