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洛阳市“十四五”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方案》草案向社会公布

时间:2022-03-01 22:48:11 来源: 大河财立方


【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 张劭辉)记者3月1日从洛阳市科技局获悉,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加快壮大创新主体规模,打通科技型企业成长路径,洛阳市科技局拟订了《洛阳市“十四五”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该方案含金量高:对高企入库企业研发费用年增速增量综合评比前200强企业,给予最高3万元的财政奖补;对各类创新创业载体每引进1家省外、市外高企的,除省级、县区级奖励以外,市财政再分别给予运营管理机构30万元、10万元奖励;持续实施高企奖补政策,对新通过认定、重新认定的高企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奖补;对首次通过省创新龙头企业、省瞪羚企业认定的高企,市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下放高企后备企业推荐权限至县区,持续实施高企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建立企业上市挂牌梯队动态培育机制……

该方案草案现面向社会公布并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3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洛阳市科技局邮箱lykjjgxk@163.com。

洛阳市“十四五”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快壮大创新主体规模,打通科技型企业成长路径,把创新落实在产业上。特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健全科技型企业“微成长、小升高、高变强”梯次培育机制,分层次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创新龙头企业,加快规上工业企业实现创新活动全覆盖。到2023年,全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达到1200家;到2025年,全市高企数量较“十三五末”倍增,达到1600家。

二、主要任务

(一)夯实高企发展基础。

1.持续扩大市场主体总量。健全完善市场主体培育引进机制,全面推行“一网通办”“多证集成、一照通行”改革,优化“企业开办+N项”服务等工作制度,营造效能最高、用时最短的市场主体准入环境,不断提升市场主体总量。

2.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以下简称:科小)培育。由市创新委办公室牵头,建立协同培育工作机制,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协调科技、财政、税务、市场监管、统计等部门,共享企业信息,分析研判存量企业和新注册企业情况,梳理筛选有意向科技型企业转型的潜力企业,督导县区有关部门精准服务,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应评尽评、应入尽入”,进入科小序列。

3.重建重塑高企培育库。建立市县区联动机制,下放高企后备企业推荐权限至县区,统一和规范高企后备企业入库标准和评选程序,由县区负责遴选符合标准的企业,报市备案后纳入洛阳市高企培育库。落实各类奖补政策,实施更大力度的培育举措,引导企业对标高企认定标准,加大研发投入,对入库企业研发费用年增速增量综合评比前200强企业,给予最高3万元的财政奖补。

4.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加强部门联动和政策宣传,开展规上工业企业知识产权“清零”工作,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改造、技术改造,引导支持规上工业企业开展有研发机构、研发人员、研发经费、产学研合作的“四有”研发活动。强化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督导,将新入规工业企业是否有研发活动作为“小升规”工作成效的重要考核指标。

(二)构筑高企培育策源地。

1.狠抓双创载体孵化能力提升。推动县区按照区位实际,产业特色,把产业落实到风口上,增强智慧岛创新社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专业化众创空间、农业园区、星创天地等双创平台载体的企业育成能力,对各类创新创业载体每引进1家省外、市外高企的,除省级、县区级奖励以外,市财政再分别给予运营管理机构30万元、10万元奖励。

2.推动产业集聚区向高新区转变。各县区产业集聚区要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主攻方向,充分发挥创新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优势,推进共性技术平台、企业孵化平台建设,加快向高新区转变,将产业集聚区打造成集聚发展高企的主阵地。要积极开展科技招商和新业态招商,促进更多创新成果在园区落地转化,培育引进更多科技创新能力强的企业落地入户。

(三)树立高企激励风向标。

1.税收政策落实。持续实施高企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进一步鼓励科技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科技创新能力快速提升。

2.财政专项奖补。持续实施高企奖补政策,对新通过认定、重新认定的高企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奖补。县区奖补根据各县区实际及相关政策执行。

3.高企树标提升。对首次通过省创新龙头企业、省瞪羚企业认定的高企,市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根据企业税收、成长性、综合实力、创新能力、研发投入等综合评判,筛选公布100户高新技术标杆企业。支持标杆企业申报省市“揭榜挂帅”及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积极引导社会资源与企业对接,树立高企创新发展标杆。

(四)建立高企成长绿色通道。

1.打通生产要素供给通道。鼓励高企利用自有存量工业用地开展技术改造,在不改变土地工业用途前提下提高容积率、利用地下空间的,不再补缴土地出让价款。探索建立高企环保“白名单”,对名单内企业实施重污染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措施,重点保障企业扩大产能所需的新增环保排放指标。推进高压用户用电报装省力、省时、省钱“三省”服务,用水用气报装实现“零上门”“零审批”。

2.打通金融产品供给通道。开辟绿色审批通道,简化高企使用“创业担保贷”“科技贷”“还贷周转金”等金融产品审批程序,满足企业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根据高企融资需求,组织银企对接活动,拓展企业融资渠道。建立企业上市挂牌梯队动态培育机制,将符合条件的高企纳入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库,积极开展资本市场惠企政策“一对一”宣讲活动,加大对优质企业的问题协调力度,确保上市工作有力推进,建立企业与资本市场精准对接机制,推动更多优质科技企业在科创板、北交所等上市融资。

3.打通企业紧缺人才供给通道。定期调整发布《洛阳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需求指导目录》,谋划出台《洛阳市“百名科技人才入企计划”实施办法(暂行)》等创新政策,拓宽企业柔性引才渠道,健全人才评价、激励、保障机制,引进培育一批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聚焦企业用工需求,组织综合招聘会、专场招聘会等线上、线下相结合招聘活动,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用工招聘服务。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委创新委办公室职能,切实加强对高企倍增工作的指导协调,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定期通报工作进展。

(二)强化考核监督。根据各有关单位工作职责、各县区发展基础,将年度高企引育任务进行分解量化。并将高企净增量纳入县区创新发展考核重要指标。各有关单位、各县区要充分认识高企倍增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推动。

(三)营造良好氛围。积极承接高企评审省级权限。对高企倍增工作成效突出部门、县区及个人的要予以通报表扬。加大对高企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鼓励企业积极申报高企,挖掘典型性事例和经验做法,树立尊重创新、尊重科技、尊重企业的风向标,营造“全市总动员、合力抓高企”良好氛围。

(四)动态监测机制。市统计部门要将高企发展情况、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及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等数据纳入统计监测范围,建立季通报分析的工作机制,为我市及时研判高企发展情况提供数据支撑。

(五)完善容错机制。对在高企培育、申报和管理过程中出现失误,但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服务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并积极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不作负面评价,免除相关责任。

四、其他

(一)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与此前政策有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在高企倍增行动方案执行期内修订的,按最新政策执行;如遇上级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二)本办法支持的项目单位应信用状况良好,未被计入“信用中国(河南)”黑名单。

(三) 本办法支持的奖励资金从洛阳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中列支。如出现年度兑现资金不足的情况,不足部分优先列入下一年度预算。奖励资金由承担单位统筹使用,政府部门不再按照科研计划项目模式进行管理。

责编:史健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关键词:

网站简介 网站团队 本网动态 友情链接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Copyright© 2014-2020 中原网视台(www.hnmdtv.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