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10号通告:3月21日零时起,对全市实行分区域管控

时间:2022-03-20 19:29:05 来源: 焦作日报


焦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2022年第10号)

为坚决阻断疫情扩散蔓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3月21日零时起,对全市实行分区域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分区域管控

在全市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口设置卡点,修武县所有车辆及人员不进不出;五城区和其余县(市、区)车辆及人员原则上只进不出,市外人员进入需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限制人员流动

1.全市所有人员原则上不得离焦,因疫情防控、重要物资运输等需要离焦的,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和村(社区)、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

2.外地滞留人员需主动报告,非必要不离焦,确需离焦的,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

三、限制车辆流动

1.入焦返焦车辆,驾乘人员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若没有检测报告需现场采集检测并做好登记报备。

2.本市车辆原则上不离焦,民生保供车辆、抢修救援车辆、企业生产必须物资运输车辆等凭市指挥部发放的通行证通行;运送孕产妇、危重病人的救护车、应急救援车辆、涉及疫情防控车辆等,经卡点综合研判确认后可放行。

四、保障生活服务

各县(市、区)要以小区(村庄)为网格,准备应急物资和车辆,广泛利用微信群或广播喇叭及时发布通知和提醒,公布紧急救助电话,召集党员干部、青年志愿者组建多个工作组,做好辖区内群众的生活服务、心理疏导和紧急救助等工作,注重解决残疾人、独居老人、外出就医等人群的特殊需求。

五、做好个人防护

目前,全市蔬菜蛋奶肉等生活物资和防疫物资储备充沛,市场供应良好,请广大市民不要恐慌,不信谣、不传谣,理性应对疫情。请配合做好居家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勤洗手、常通风,注意饮用水和食品卫生。对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或扰乱疫情管控秩序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以上防控措施,将依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焦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0日

责编:杨志莹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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