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洋债证券虚假陈述案7亿元执行款已执行到位

时间:2022-03-25 15:32:14 来源: 大河财立方


【大河财立方消息】3月25日,杭州中院发布公告,截至3月24日,“五洋债”案件案款7亿余元已执行到位,杭州中院已于2022年1月22日、1月30日、3月4日三次发放案款共计人民币561293955.46元。现组织第四次案款发放,本次发放金额为156766287.47元,发放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

据了解,“五洋债”案件系陈志樟、德邦证券、大信会计、大公国际)、锦天城律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相继生效,共计涉及总标的702868922.5元。判决明确:陈志樟、德邦证券、大信会计就案件总标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公国际对上述债务在1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锦天城律所对上述债务在5%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杭州中院启动执前督促程序,多次传唤被执行人约谈履行方案。立案执行后,多次组织召开执行协调会,并发出《敦促被执行人限期履行的通知》,敦促各方依法履行。陈志樟、德邦证券、大信会计、大公国际、锦天城律所陆续履行案款,截至2022年3月24日,立案执行案件的案款已执行到位,其中陈志樟履行150000元,德邦证券总计履行575544481.7元,大信会计履行100000000元,大公国际履行6445377.77元,锦天城律所履行35941011.18元。

责编:史健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关键词: 虚假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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