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重磅发文,为“专精特新”企业制定专属惠企套餐

时间:2022-03-31 14:43:32 来源: 大河财立方


【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 张劭辉 通讯员 赵长青)记者3月30日从洛阳市工信局了解到,洛阳市出台《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为“专精特新”企业制定专属惠企套餐,支持洛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带动更多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

支持政策涵盖财税支持、金融服务、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推动转型升级发展、人才培育、精准对接服务6个方面,共19项具体措施。

一、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对已认定和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和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税收服务“春雨润苗”专项行动,开通税费服务直通车,提供“点对点”精细服务,推送减税降费红利账单,确保税费政策直达快享、应享尽享。

二、强化金融服务功能

支持银行探索设立“专精特新贷”等中小企业专属信贷产品,形成银行直贷、银担合作和投贷联动等多层次、特色化的金融服务模式。建立“政银担”联动机制,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逐步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积极协助中小外贸企业申报出口信保补贴,持续推广“信保+担保”融资模式,为“专精特新”中小出口企业提供融资增信。

发挥基金作用。用足用好市科技创业创新投资引导基金等各类扶持中小企业的基金,加大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力度,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拓展股权融资渠道。

促进企业上市。针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按照通过河南省证监局辅导验收、通过发行审核、上市交易三个节点,对申报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奖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境外上市的,按照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上市交易两个节点,对申请上市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300万元奖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新三板基础层成功挂牌的,给予30万元奖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基础层培育首次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给予20万元奖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新三板创新层成功挂牌的,给予50万元奖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四板交易板挂牌的,给予20万元奖励。

股权投资支持。各类私募基金和投资公司给予非上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股权投资支持的(不包括投资设立基金),按照其投资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单项最高奖励5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三、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加强产学研合作。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原始创新、研发成果中试熟化等方面的支持。引导龙头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发挥创新带动作用,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放技术、人才、数据等创新资源。

支持企业承担和实施重大创新项目。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国家和省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承担国家重大科技战略任务和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专项。

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市属国有企业要发挥龙头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强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共同打造创新协同、资源要素共享、供应链互通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生态。搭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中央、省驻洛企业合作平台。

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到2025年,将所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对象。

四、推动转型升级发展

提升数字化发展水平。推进企业“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智能化改造,力争实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云”诊断全覆盖。

提升绿色化发展能力。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和获得绿色产品认证。对未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建设项目一律实行环评豁免管理,对纳入环评管理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程序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减少现场执法检查次数。

深入开展技术改造。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攻坚关键技术,参与“揭榜挂帅”活动,着力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

五、加强人才培育支持

提升企业家素质。通过“走出去”的方式,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名校、名企举办高级培训班;通过“请进来”的方式,定期开展“企业家大讲堂”“企业家论坛”等活动,每年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训不少于500人次。

支持企业技能人才培养。指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主开展技能岗位人员定级晋级评价,按规定给予备案机构评价补贴,逐步实现全员持证。在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提供绿色通道。

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实施“河洛英才”计划等人才引育工程,提供个性化政策支持的绿色通道,搭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层次人才供给渠道。

六、提供精准对接服务

健全服务体系。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首次被认定为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加强服务队伍建设。各县区为每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配备一名服务专员。加强与协会、商会、学会、产业联盟等社会团体的协同联动,发展志愿服务队伍,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解决政策、法律、金融、管理、技术、创新创业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开展服务活动。积极开展产销对接、产融合作活动,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各类媒体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宣传。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以优先采购、增加预留份额等方式,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产品的首购首用和推广应用支持。

责编:陈玉尧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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