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零时起,郸城县、沈丘县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时间:2022-05-14 05:44:35 来源: 周口晚报


郸城县关于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为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5月14日零时起,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全县生产生活秩序。现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继续严格落实“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县中心城区、乡镇除封控区以外其他区域有序放开。保留省界、县界、县乡界、乡界之间卡点,避免乡镇之间、县乡之间人员流动。

二、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和生产经营(封控区除外)。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法人主体责任和防控指南,切实加强门禁管理,落实“周到办”场所码扫码和工作人员分级防护,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三、乡镇寄宿制封闭式中小学各年级、城区寄宿制封闭式小学各年级和高中、初中年级有序恢复线下教学;全县其他非寄宿制和不能封闭管理的学校继续线上教学。

四、药店和部分大型超市在严格落实“周到办”场所码扫码、测温、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对外开放。其他行业场所暂不开放。

五、严禁早市、夜市、广场舞和非经贸类活动等聚集性活动。倡导白事简办、红事缓办、宴会不办。

六、严格来(返)郸人员管控。非必要不离郸,确需离郸者,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非必要不返郸,确需返郸者,需提前3天向目的地行政村(社区)报备,并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含上海市、北京市全域和郑州市中心城区)来(返)郸人员,一律“点对点”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来(返)郸人员,严格落实7天居家隔离,落实1、3、5、7天四次上门核酸检测;低风险地区来(返)郸人员,严格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落实1、3、7天三次核酸检测。

七、积极参与“爱家乡、护亲人、保安全、做贡献”宣传活动,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做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凝聚起抗击疫情的强大力量,筑牢全县疫情防控的安全屏障。

全民抗疫,感恩有您!衷心感谢广大居民对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郸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13日

沈丘县关于稳妥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公告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妥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全县10轮全员核酸检测结果,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场、超市、理发店、农贸市场、宾馆、酒店等与居民生活相关的经营场所,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在做好全面清洁消毒、严格落实铺设“周到办”场所码、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有条件的安装高清摄像头)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向行业监管部门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有序开门经营。从业人员严格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 

二、有序恢复教学秩序。平稳有序、分级分批恢复各类学校线下教学,具体安排按照县教体局复学通知执行。各类寄宿制学校继续严格实行全封闭管理,走读式学校落实“点对点”闭环管理。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继续暂停所有培训活动。  

三、有序开放物流快递。各快递、物流企业要加大对境内外邮件货物以及运输工具的消毒,做到立体、全面、无死角。广大市民朋友在接触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商品、邮件、食品时,要做好防护,并对内外包装及内置物品进行消毒。

四、全县所有企业、所有项目要尽快复工复产。安钢、阳新高速、“三个一批”重点项目、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安置区建设、三大出口改造等项目建设在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前提下,要加快推进。  

五、社会面管控方面。一是阳性病例所在场所继续封控管理,密接和次密接所在自然村(小区)由封控区调整为防范区;除封控区外,全县其它区域均调整为防范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一户可有一人外出采购必须的生活物品,非必要不外出)。二是阳性病例去过的地方继续实施封控管理;三是永辉超市和青年广场全家福超市在连续三轮消杀四次采样等具备有关疫情防控条件后方可营业;豫东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暂不开放营业,惊天市场待消防等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四是无封控区和管控区的乡镇之间可正常流通;五是乡镇和中心城区之间非必要不流通;六是中心城区所有区域非必要不流通。

六、暂不开放餐饮、洗浴、足浴、美容、按摩、会所会馆、健身房、KTV、网吧、酒吧、影院、棋牌室、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密闭型场所。开放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七、全面压实“四方责任”。各乡镇(办事处)要从严从紧落实属地防控责任,压实各级网格员、信息员责任,织密织牢防控网格,落细落实管控措施,做到对辖区风险人员和来(返)沈人员第一时间筛查管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加强本行业本领域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指导督促各类经营场所、重点场所规范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要自觉服从属地管理,认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强化本单位人员出入管理、个人防护和扫码测温、场所通风消毒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广大市民要严格落实个人疫情防控责任,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非必要不跨县(区)流动,非必要不离沈;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周口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惩违反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对在疫情防控中措施落实不到位、不遵守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严肃追究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八、本公告自5月14日0时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沈丘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13日

责编:王时丹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关键词:

网站简介 网站团队 本网动态 友情链接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Copyright© 2014-2020 中原网视台(www.hnmdtv.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