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速递:上交所调整《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涉及大宗交易相关规定

时间:2022-08-19 17:51:36 来源: 大河财立方



【资料图】

【大河财立方消息】8月19日,上交所发布关于调整《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涉及大宗交易相关规定的通知。

通知明确,将《交易规则》第3.7.10条中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存托凭证的大宗交易成交申报价格范围调整为:双方申报价格不得高于该股票当日竞价交易实时成交均价的120%和最高价的孰低值,且不得低于该股票当日竞价交易实时成交均价的80%和最低价的孰高值。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均价=已成交金额/已成交股数。

开通主板大宗交易成交申报的盘中接受时段:本所每个交易日接受主板大宗交易成交申报的时间为9:30-11:30、13:00-15:30。前述时段接受的主板大宗交易成交申报于当日15:00-15:30进行成交确认。16:00-17:00仍暂不接受成交申报。

该通知规定的调整事项于2022年9月5日起实施。

责编:陶纪燕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网站简介 网站团队 本网动态 友情链接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Copyright© 2014-2020 中原网视台(www.hnmdtv.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