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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财立方消息】11月11日,蓝天燃气公告,证监会对其提交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据此前预案,蓝天燃气拟发行可转债规模不超过8.7亿元,期限6年,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募集资金拟用于驻马店天然气管网村村通工程、长垣市天然气利用工程、新郑蓝天燃气有限公司次高压外环及乡村天然气管网建设工程、偿还银行借款。
责编:陈玉尧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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