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漯河市第三期纾困解难消费券又安排上了!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发放时间:2022年11月21日-12月31日
发放部门:漯河市商务局、漯河市财政局、漯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漯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
本期消费券为电子消费券,市民请下载“云闪付”APP进行消费参与活动。
怎么领券?领完券如何使用?已备好攻略。
电子消费券共两类
第一类:立减抵扣消费券
第一类消费券使用范围
百货、电器、家装建材或进行餐饮、住宿、加油消费
(丹尼斯、双汇店、一些餐饮店、小吃店,汽车加油等等,领到券就能薅羊毛啦)
具体满减标准如下:
第二类:电子红包
购车、购房可领电子红包
购车
购买7座及以下家用乘用新车并在漯河完成机动车牌照入户,车价以购车发票金额为准。买一辆新车可领到的红包=车价×5%(不超过1万元)。
1.购车电子红包活动时间:2022年11月1日(含)—12月31日(含)。
2.消费者在活动时间内购车,须登录“云闪付”上传有关资料,经审核通过后通过银联“云闪付”APP发放电子红包。资料上传自2022年12月6日开始,行车证和资料上传完成时间截至2023年1月9日。
3.电子红包金额根据车价自动测算(不足整元的四舍五入取整),不抵扣购车款,不可提现,消费者在进行其他消费时抵扣现金使用(每笔交易消费者须支付0.01元),有效期截至2023年6月30日。
买房
购买漯河市中心城区的新建商品住房(含住宅类公寓。纳入2016年12月19日前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楼盘项目的除外),发放5000元面值的电子红包。
1.购房电子红包活动时间为2022年7月5日(含)—12月31日(含)。
2.购房者在活动时间内购房并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确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网签备案的,最终备案时间截至2023年1月9日),经住建和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联合审核认定后,通过“云闪付”发放电子红包(APP注册完成时间截至2023年1月9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所载个人姓名和联系电话须与注册信息保持一致,电子红包发放时视商品房买卖合同与注册信息所载手机号码所有人为同一人。
4.电子红包不抵扣购房款,不可提现,消费者在进行其他消费时抵扣现金使用(每笔交易消费者须支付0.01元),有效期截至2023年6月30日。
5.发放电子红包后申请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电子红包资金须先全额退还。
严禁单位和个人通过虚假交易实施消费券套现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活动参与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购房电子红包有关事宜咨询电话:0395-3105309
零售消费券和购车电子红包有关事宜咨询电话:0395-3176639
责编:史健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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