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如经营成本无明显增加 不得提高防疫用品价格

时间:2022-12-10 07:48:32 来源: 大河财立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大河财立方消息】12月10日消息,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保障全市防疫用品和服务有序供应、价格稳定的公告,要求经营者保障提供的防疫用品质量可靠、防疫服务货真价实,依法合规经营,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

通过还要求,经营者应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准确核定经营成本,不得在经营成本没有明显增加的情况下提高防疫用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公告提示,消费者在购买防疫用品时,应到正规机构,适量即可,不宜囤积。广大市民在核酸检测时,应到政府设置的核酸检测点或有资质的医疗机构,不要到无相应资质的线上、线下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发现变相收费、擅自提高服务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请广大市民及时举报,市市场监管局将坚决打击、严厉查处。

公告明确,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

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如发现防疫用品质量、服务和价格违法问题,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反映或者登录全国12315平台网站、小程序、公众号进行举报投诉。

责编:王时丹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关键词: 经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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