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持“风口”产业发展的投融资
模式思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河南省洛阳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国辉
近年来,河南省洛阳市委市政府把抓产业作为“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重振洛阳辉煌”的关键之举,提出“凝心聚力抓产业”,指明了抢抓“风口”的主攻方向。财政部门积极履职尽责,创新投融资模式,坚持“有解”思维,强化金融思维和手段,拓宽融资渠道,破解资金瓶颈,支持“风口”产业和实体经济发展,促进洛阳市制造业转型升级。
财政创新投融资模式
支持“风口”产业发展的实践
(一)优化支出结构,打出政策“组合拳”支持产业发展。坚持把制造业作为产业发展的主攻方向,推动新能源电池、光电元器件、农机装备等十大产业集群发展,加快建设规模超万亿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一是直接输血,精准有力地为市场主体注入现金流。落实产业发展“136”工作举措,2022年1—10月,安排资金7.7亿元,持续抓好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政策措施的落地落实,支持推动洛阳产业转型升级。2022年省市两级财政拨付龙门实验室建设资金2.1亿元,全力打造引领行业发展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推动智能装备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坚持创新引领,支持高水平建设科技产业社区和智慧岛,加快构建创新型企业集群。
二是间接补血,多元系统地为市场主体缓解资金压力。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提前测算留抵退税资金需求,确保有充足库款兑现留抵退税政策。2022年1—10月,洛阳市已有102.8亿元退税款退到纳税人账户。实施满负荷生产奖励政策,筹措奖励资金2500万元,对2022年第一季度保持连续满负荷生产且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财政奖励。第二季度继续实施满负荷生产奖励政策,全力推动工业企业复工复产、达产达效,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三是持续造血,充分运用财政政策空间扩大增长空间。先后修订完善《洛阳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洛阳市揭榜挂帅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洛阳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等十多项制度,发挥科技创新政策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加快支出进度,积极兑现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涉企资金直达机制,盘活存量提振市场信心,2022年1—10月,市财政拨付科技创新资金3.52亿元,支持企业的创新主体培育、平台奖励、重大科技专项、技术交易奖励、科技人才引育等。国家农机装备创新中心、省级轴承创新中心加快建设,龙门实验室、农机装备产业研究院揭牌成立。
(二)着力财金协同,撬动社会资本多元投入“风口”产业。树立“大财政”理念,统筹整合产业扶持类财政性涉企专项资金,分类设计“财政政策+金融工具”,联合科技、金融等部门出台一系列政策,以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源“精准滴灌”,支持企业破解创新发展难题。
一是“财政政策+联合基金”支持企业扩大投资和研发创新。与省财政联合成立“洛阳市高端轴承产业研发联合基金”,未来三年成立基金总规模1.2亿元的产业发展基金,每年4000万元(其中市级2000万元、省级2000万元),重点支持洛阳市高端轴承产业领域开展基础和应用研究,推动洛阳特色优势产业布局,提升轴承产业能级和综合优势。多次到省财政厅对接基金项目,已争取河南省农开创业投资引导母基金1.5亿元,在洛阳设立总规模5亿元的河洛英才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新能源企业洛阳大生新能源获得中豫产投公司投资6000万元。
二是“财政政策+引导资金”破解科创企业发展资金需求。充分运用科创引导资金,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企业支持力度,目前财政投入科创引导资金5400万元,支持成立信科信息科技投资基金、周山高创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浩正科技创新投资基金,基金总规模达到2.5亿元,引导科技型企业通过股权、债权、融资租赁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3只基金已投资20家企业1.23亿元。积极推动设立洛阳市中证开元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河南宏科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基金总规模4亿元,已投资9个项目3.2亿元。财政出资3000万元设立洛阳首只知识产权产业引导资金,推进知识产权产业化,基金首期规模1.1亿元,已投资洛阳储变电系统、清研锐为轨道交通等五个项目共计8200万元,累计撬动社会资本8000万元,放大财政资金2.67倍。
三是“财政政策+金融资本”赋能实体经济发展。改变财政资金无偿资助的单一方式,撬动银行、创投机构等社会资本投资产业、投资科技创新,截至2022年10月底,市财政共计出资1.8亿元,参股设立基金7只,总规模9.68亿元,实际到位资金8.97亿元,撬动社会资本7.17亿元。相关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已投资项目40个,投资金额6.79亿元,投资领域主要为高端智能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信息和互联网等行业。
(三)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及风险补偿机制,破解产业发展的资金瓶颈。
一是设立中小微企业还贷周转金资金池。财政支持的中小微企业还贷周转资金池自2014年4月设立以来,目前总规模2.7亿元,截至2022年10月底,已累计办理还贷周转金10931笔,周转金额约达522.91亿元,为企业直接节约融资成本7.32亿元以上,政府资金累计周转量达201倍,确保了重点企业资金链不断裂,化解了银行贷款逾期风险,维护了地方金融生态稳定。
二是设立科技型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以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增信达到降低科技型企业50%以上贷款抵押为目标,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效用,2016年建立科技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目前规模已达到6970万元,签约合作银行达到11家,引导银行为洛阳市211户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发放贷款7.3亿元。2022年设立规模5000万元的高成长性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主要支持洛阳市高成长性企业提质倍增计划市级试点(培育)企业、市级试点(培育)企业的供应链核心配套企业、经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列入“三大改造”重点企业项目库的企业等五类企业融资需求,4家签约银行已为高成长型企业发放1.26亿元信用贷款,为高成长性企业发展注入金融活水。
三是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2021年,市财政出资1000万元设立洛阳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资金补偿池,合作银行所发放贷款发生实际贷款本金损失的,由风险补偿资金池和合作银行按照4:6承担实际贷款本金损失风险。截至2022年10月底,洛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金额2.38亿元,支持洛阳瑞昌环境工程公司、洛阳铜一金属材料发展有限公司等20余家企业。
完善财政支持产业发展
投融资模式的建议
(一)坚持“基金+资金”双轨并行,发挥引导带动作用。
一是建立完善“资金奖补+基金投资”的分配模式。对竞争性领域多探索使用以基金投资的方式予以支持,高效配置财政资金,充分发挥财政奖补资金对经济发展的保障支撑和引导带动作用。积极从各类支持产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中统筹资金用于充实引导基金,统筹年度执行中实施条件不成熟的项目,将压缩、取消、统筹的资金整合归集至引导基金。
二是创新财政资金分配方式。按照“直接变间接、无偿变有偿、资金变股权”的原则,结合企业的具体发展阶段,以及企业的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情况,采取“投贷联动”模式,引入基金公司、商业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债权融资等方式,满足“风口”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切实降低企业投资风险。加强政府政策引导,调动社会资本和基金管理机构参与的积极性,着力解决社会资本“不愿进”问题。
三是提高财政投融资管理水平,推进重点产业集群发展。面向“风口”产业方向,结合洛阳“十大产业”,梳理谋划一批重点产业集群。分类别筛查项目,建立适合股权投资的企业项目库。对接全国头部的基金管理公司,紧盯产业风口,推动“一产一策”,细化重点企业、重点在建项目、重点园区、重点招商目标企业等清单,充分利用开发性金融机构,着力破解重点产业集群企业的资金发展瓶颈,促进产业发展向高质量转变。
(二)坚持“财政+金融”双轮联动,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一是推动优化金融供给。继续推行“科技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通过政府分担风险,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河洛英才(团队)等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继续探索开展初期规模5000万元的“成长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和初期规模3000万元的“外贸贷”风险补偿资金池、1000万元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资金池”,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高成长性、科创企业信贷投放,帮助中小微科创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二是探索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新融资模式。配合科技、人社等相关部门对洛阳的创新创业人才支持政策进行优化调整,探索实施“创投基金+科技贷+奖补”相结合的创新创业人才项目支持政策,市财政安排资金1亿元,争取省创业投资母基金,吸引省级基金管理机构落户,在洛阳市设立规模5亿元的洛阳市河洛英才创业投资基金,分五年出资到位,以市场手段实现对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的支持。
实现贷前增信、贷中周转、贷后补偿全链条普惠金融服务,通过银担分险、再担保分担、国家融担基金奖补,分散担保风险、降低担保费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小微科创、风口产业的融资担保业务,破解各类企业资金瓶颈。
(三)坚持“政策+服务”双重保障,着力优化“风口”产业发展环境。
一是严格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牢固树立“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发展大局”的理念,在精准落实国家减税降费、增值税留抵退税、制造业中小企业缓税等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建立“上下联动、直线沟通、定点联系、跟踪问效”的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动态跟踪企业的发展情况和享受税费优惠政策情况,持续为企业提供优质政策服务,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应享尽享。
二是强化政府投资基金和资金池全过程绩效管理。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基金和资金池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事前绩效评估,制定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开展绩效监控,每年末基金实施绩效自评。自评结果报财政部门和其他主要出资人审核。财政部门可组织对基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主要评价政策目标实现程度、财务效益和管理水平。绩效自评和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基金存续、计提管理费的重要依据。
三是加强人才建设,培育产业投融资专业团队。建议将基金高端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体系,开通引进基金专业人才的绿色通道,采取市场化方式,面向国内外资本市场,引进一批高级基金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同时加强对政府投资基金业务工作的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促进政府投资基金持续健康发展。
责编:高帅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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