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首推多式联运“新标准”,经营者分类及评估指标出炉

时间:2023-02-10 19:40:59 来源: 大河财立方


【大河财立方 记者 丁洋涛 文图】2月10日,大河财立方记者从河南省物流协会获悉,河南已在全国率先发布并实施团体标准《多式联运经营人分类和评估指标》,这是河南近年来多式联运“软联通”(即不同运输方式运行管理和一体化服务有效协同)探索过程中取得的重大标志性成果之一。

将多式联运经营人划分等级,填补多式联运标准空白


(相关资料图)

近年来,多式联运已经成为物流业的高频热词,全国各地围绕国家关于多式联运发展的战略部署,争先恐后开展联运标准规则探索,形成了一系列多式联运探索创新实践成果。

记者获悉,该标准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提出,河南省物流协会主持完成,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规划研究院、郑州综合交通运输研究院等19个单位参与了标准的起草工作。标准制定期间,课题组深度调研了涉及河南航空、铁路、公路、水运、快递等不同领域30余家企业,充分征询行业专家意见,历时两年三个月,于2022年12月15日正式发布。

具体来看,该标准的制定充分结合河南多式联运发展现状和特点,做到了既契合河南实际,又前瞻多式联运的长远发展,分别从企业基础、运营服务、运输效率、设施设备(或运力整合)、信息化水平、研发创新等方面,细分了近50个评分指标,将多式联运经营人由高到低划分为AAAAA、AAAA、AAA、AA、A五个等级。

“作为多式联运的组织者和多式联运发展的关键要素,多式联运经营人,正在以快速发展的姿态登上舞台,在物流领域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河南省物流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霞介绍说,相比传统物流从业主体,多式联运经经营人具有更强的物流资源整合能力,提供全程“一次托运”、运单“一单到底”、结算“一次收取”、责任“全程承担”的一站式服务新模式。

众所周知,多式联运的高质量发展,首先离不开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成长壮大。然而,多式联运经营人到底如何分类,其发展状况如何评价,在国内尚缺乏相应的评价指标,尚未形成分类与评价标准体系。鉴于此,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前瞻性提出制定《多式联运经营人分类和评估指标》团体标准,填补了多式联运发展的标准空白。

培育更多多式联运龙头豫企,帮助参与主体找准定位

近年来,多式联运经营人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逐步成为推动多式联运发展的重要力量。有了标准,就有了统一的衡量规则,不仅为行业管理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和服务企业提供了决策参考,也可为多式联运经营人评价自身发展状况,找准自身发展定位,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与运营能力提供了技术支持。

河南省多式联运创新发展联盟秘书长王芳介绍说,河南依托多式联运物流园区为客户提供全程联运服务的企业有近百家,市场主体基础较好,此标准的出台将有利于多式联运领域特色标杆型领军企业的培育,打造多式联运“豫军”品牌,持续提升国际影响力、行业话语权。

作为国家级和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企业,郑州国际陆港公司负责人表示,《多式联运经营人分类和评估指标》的发布,将指导多式联运经营人实际业务的开展,在推动联运各环节时效、操作流程的规范、运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一拖(洛阳)物流有限公司多式联运业务负责人则认为,该标准有利于引导多式联运经营人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实现快速成长,企业将认真对照标准,加快东方红(洛阳)国际陆港基础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2022年8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推进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2~2025年)》,提出到“十四五”末,培育4个以上具有全国竞争力的多式联运旗舰型品牌企业。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多式联运办有关人员告诉记者,大力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人将是河南下一步推动多式联运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团体标准是由市场自主制定的最具有活力和创新性的标准,《多式联运经营人分类和评估指标》的发布实施,将对河南多式联运龙头企业的培育起到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

责编:刘安琪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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