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播报!全国人大代表曹仁贤:建议鼓励民间经营主体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丨全国两会财经访谈㉑

时间:2023-03-06 22:59:47 来源: 大河财立方


【大河财立方 记者 张克瑶】自国家“双碳”目标提出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可再生能源应用进入快速发展期,可再生能源在电力系统占比不断提高。


(资料图)

3月6日,大河财立方记者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电源)获悉,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带来两份建议:一份是《关于扩大碳市场覆盖范围,鼓励民间自愿交易的建议》,另一份是《关于支持燃料电池并网发电的建议》。

全国碳市场亟待扩容

曹仁贤表示,截至目前,全国碳市场总体运行平稳,但也存在如下问题:临近履约期交易清淡,市场活跃度较低;石化、钢铁、有色、造纸、化工、建材等工业领域暂未被纳入全国碳市场,大量的企业和排放未被纳入履约考核;CCER(注: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市场暂未重启,CCER存量不足;民间经营主体缺乏参与碳市场自愿交易的途径,且可参与交易的品种、交易和管理制度不明确等。

曹仁贤认为,碳市场的覆盖范围、行业以及先后顺序是碳市场建设的关键要素,经营主体交易的活跃度是碳市场能否发挥减排效果和作用的关键,这对防止碳泄漏,提高出口产品竞争力,实现公平减排,最终实现“双碳”目标意义重大。

为此,在《关于扩大碳市场覆盖范围,鼓励民间自愿交易的建议》中,曹仁贤建议从两方面着手,既要坚持先立后破、逐步扩大碳市场的覆盖范围,又要积极鼓励民间经营主体自愿交易,具体包含以下6点细化建议:

一是建议“十四五”期间将更多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目前,我国碳市场已纳入发电行业,覆盖全国碳排放量约45%,但还有大量高耗能行业未被纳入。建议尽早将水泥、钢铁和电解铝等高能耗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并尽快明确其纳入的时间节点及碳配额分配原则。

二是建议完善并丰富全国碳市场的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碳交易产品和交易方式的多样化有利于提升市场活跃度,进而加快全国碳市场的市场化进程。建议在现阶段全国碳市场现货交易的基础上,借鉴国际碳市场经验,进一步增加碳远期、碳期权、碳期货等碳金融产品种类,并引入远期交易、展期交易、掉期交易等更多交易方式。

三是建议全国碳市场设置碳配额有偿分配比例,拍卖收入用于支持欠发达地区节能减排项目。逐步引入碳配额通过拍卖方式发放的机制,提升碳配额有偿分配的比例,所获收益用于环境保护、低碳投资和帮扶欠发达地区的节能减排项目。

四是建议鼓励民间经营主体参与碳市场。开放非控排企业、机构及个人进入碳市场,并降低其入市门槛,通过市场化机制增强碳市场的覆盖面和活跃度。

五是建议尽快重启CCER市场,加快落实自愿减排市场建设。根据不同类别新能源项目的市场存量,项目开发的额外性,甄选出一批符合碳市场交易需求、能稳定推进碳市场有序发展的自愿减排项目,并支持开发对应的方法学工具,积极推进新能源行业参与到碳市场中。尽快重启CCER项目备案,发挥企业开展自愿减排项目的积极性。

六是建议政府牵头制定全国及地方碳普惠体系相关管理办法,加快民间碳普惠体系建设,记录、量化中小微企业及个人参与低碳场景、践行减排的行为。企业和个人可通过碳普惠机制获得官方认可的碳减排量,能自由进入碳市场实现碳减排量的交易变现,或通过政策支持、商业奖励等消纳渠道实现其价值,推动社会形成全面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支持燃料电池并网发电

在曹仁贤看来,虽然我国可再生能源在电力系统占比不断提高,但由于自身的波动性、间歇性特点,以及我国可再生能源的资源分布与能源消纳在空间、时间上不均衡,可再生能源的长期发展受到制约。

“氢储能具有大规模、长周期、清洁低碳、便于存放的优势,可实现与电能的相互转换,对可再生能源消纳、灰氢综合利用、电力系统稳定、移动电源供电以及分布式能源发电都具有重要作用。”曹仁贤说,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进程中,电能与氢能可共同作为绿色能源的终端形态,电氢、氢电耦合是未来能源创新发展的一种路径。

曹仁贤表示,以氢为燃料的燃料电池具有无污染、无噪音、无排放等优点,既可以将氢能转化为电能馈入电网,也可以作为用户的自备微型电厂,因此,燃料电池发电将对我国深度脱碳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不过,现阶段燃料电池并网发电仍存部分问题待解决。

曹仁贤指出,当前我国风、光等新能源发电项目已实现平价,得益于行业发展初期支持性政策的引导,我国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新能源发电成本已大幅下降,形成了良性循环。而燃料电池并网发电的技术还不成熟,政策尚未出台,燃料电池发电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以及传统煤电上网发电存在较大差异,技术主要用于车辆等移动场合,现有的新能源并网发电政策也不适用于燃料电池发电。

此外,我国燃料电池产业仍处于早期示范阶段,缺少商业化应用。曹仁贤表示,氢气制备、储运、配送及应用环节成本较高,燃料电池材料耐久性、系统效率和成本也有待进一步改善,现阶段燃料电池并网发电无经济性可言。在《关于支持燃料电池并网发电的建议》中,曹仁贤提出以下三方面建议:

一是尽快制定燃料电池并网发电管理制度。我国燃料电池发电产业处于发展初期,政策端多集中在交通领域的应用,对发电并网领域关注较少。目前燃料电池发电仅以个别示范方式运行,缺少商业化应用。建议尽快制定燃料电池并网发电管理制度,借鉴早期扶持风、光发电的成功经验,逐步建立相关制度流程、标准规范,提前出台相应政策,激发产业潜能。

二是尽快确定燃料电池并网电价形成机制。燃料电池发电的度电成本由设备初投资、氢原料和运营成本等构成,随着技术发展及产业规模化和氢源的多元化,发电效率将进一步提升,系统成本将大幅度降低。建议由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氢燃料电池的发电成本,尽快厘定上网电价,高于各地标杆电价部分,由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给予补贴,具体政策可参照目前光热发电的政策,实行项目总量控制,并逐步扩大规模,逐步降低补贴强度。

三是完善燃料电池热电联供鼓励政策。燃料电池发电过程中伴随大量热能产生,热电联供系统可以回收部分热能,进而大幅度提高系统效率。《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提出要因地制宜布局氢燃料电池分布式热电联供设施,部分地方政府规划也提及积极推进氢燃料电池热电联供项目的发展,但现行政策仍较粗略,多侧重于产业规模及技术的发展方向,缺乏对产业落地的细致指导。建议尽快完善关于燃料电池热电联供的扶持政策,鼓励燃料电池发电项目积极配套热电联供系统,提高系统效率和经济性。

责编:王时丹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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