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补2亿元!浙江拟出台措施加大外资引入_天天热文

时间:2023-03-23 17:51:33 来源: 大河财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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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财立方消息】3月23日消息,浙江省商务厅印发《关于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紧抓全力推动经济企稳回升和疫情防控措施优化的战略机遇期,全力推进稳外资和招大引强工作,打造高质量外资集聚地。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加大先进制造业项目招引力度。总投资外资达1亿美元(含)以上且首年实际利用外资达3000万美元(含)以上的先进制造业项目,省级财政在政策有效期内每年按当年度实际利用外资额3%的比例给予奖补,累计最高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外资企业以增资或利润再投资形式实施技改等,且年度实际利用外资达3000万美元(含)以上的,省级财政在政策有效期内每年按当年度实际利用外资额 3%的比例给予奖补,累计最高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加大重大服务业项目招引力度。当年度实际利用外资达1亿美元(含)以上的高技术服务业项目,省级财政给予当年度实际利用外资额 1%的奖补,政策有效期内累计最高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当年度实际利用外资达1亿美元(含)以上的其他服务业外资项目,省级财政给予当年度实际利用外资额 7‰的奖补,政策有效期内累计最高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加大跨国公司或世界500强企业总部项目招引力度。跨国公司或世界500强企业在浙江投资设立独立核算的区域总部或外资研发中心等功能性机构项目,经认定后,在政策有效期内每年按照当年度实际利用外资额的3%给予奖补,累计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总部位于中国境内的世界500强企业不享受此政策。

加大产业基金对外资项目招引的支持力度。鼓励支持全省各级政府产业基金参与投资重大外资项目,在投资收益方面加大让利力度。各地为招引落地重大外资项目进行的基础设施、配套设施等建设,以融资方式筹集建设资金的,省级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融资贴息等支持。

附征求意见稿全文

《关于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责编:史健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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