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观察:这些地方工资标准上调!这回涨多少?

时间:2023-07-05 14:05:29 来源: 国是直通车


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榜单迎来更新。

人社部官网公布了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截至2023年7月1日)。目前,全国共有15个省份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在2000元及以上,上海以2690元继续位居榜首。

15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在2000元及以上


(资料图)

根据有关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此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档位最多为四档,辽宁、吉林、安徽、福建、湖北、广东、甘肃、新疆等8省份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档(编注:广东省深圳市单独列出),北京、天津、上海、西藏、青海只有一档。

数据显示,目前全国有15个省份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在2000元及以上,依次是上海(2690元)、北京(2320元)、广东(2300元)、江苏(2280元)、浙江(2280元)、河北(2200元)、天津(2180元)、陕西(2160元)、山东(2100元)、四川(2100元)、重庆(2100元)、安徽(2060元)、福建(2030元)、湖北(2010元)、河南(2000元)。

相较而言,目前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位居全国第一。此前,在4月1日人社部公布的相关数据显示,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即为全国首位。

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看,目前北京以25.3元的标准为全国最高。同样,在今年4月1日人社部公布的相关数据中,北京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亦为全国首位。

今年已有多地上调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上海、河北、山西、贵州、青海、安徽、陕西等地先后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据上海市人社局介绍,上海市将从2023年7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590元调整到2690元,增加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3元调整到24元。

河北省自1月1日起执行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三档分别为2200元、2000元、1800元。调整后,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第一档每小时22元,第二档每小时20元,第三档每小时18元。

山西省自1月1日起,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880元、1760元、1630元三档调整为1980元、1880元、1780元。

贵州省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月1日起执行。根据新标准,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为1890元,上涨100元;二类地区1760元、三类地区1660元,均上涨了9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9.60元,二类地区18.30元,三类地区17.20元。

青海省也从2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1700元调整为18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5.2元调整为18元。此次调整是青海自1995年建立最低工资制度以来,第11次调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安徽省3月1日起执行最低工资新标准,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共有四档,分别为:2060元、1930元、1870元、1780元。安徽人社厅指出,这次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综合考虑了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的基本生活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就业状况、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变动情况。值得注意的是,安徽调整后的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首次超过2000元,上调幅度达410元。

陕西省从2023年5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三档分别为,一类区2160元、二类区2050元、三类区1950元,而调整前(4月1日数据)则分别为1950元、1850元、1750元,增幅达200元。

工资低于标准如何维权?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明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表示,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的要求,如果低于标准或拖欠工资,单位需要及时补足,如果不及时补足或继续拖欠的话会遭到处罚。对于员工而言,可以向劳动监察进行举报投诉,还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补足最低限额。

依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另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责编:刘安琪 | 审校:陈筱娟 | 审核:李震 | 监制: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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