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国、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有关“三个规定”大宣讲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营造自觉践行“三个规定”浓厚氛围,7月9日,呼和浩特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宋建波走进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就“三个规定”的有关内容讲授了一堂“入心”又“实用”的廉政专题讲座。
呼和浩特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宋建波
宣讲中,宋建波以《筑牢政治忠诚 精准落实“三个规定”》为题,根据《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这三个文件的制度规定,围绕其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典型案例、政策界限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同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和个人学习感悟,以典型案例生动讲述了落实好“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
宋建波指出,通过建立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从外部构筑起防止干预司法的“高压线”,不仅为领导干部划定了红线,也让司法人员增强了抵御外部干扰的勇气,这对司法人员秉公办案、维护司法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慧军(左)
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慧军主持宣讲会,并受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培忠委托,代表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班子作表态发言。马慧军表示,人大及其常委会既是立法机关又是监督机关,要带头遵守法律、维护司法权威,严守“不违规过问案件、不违规干预司法、不违规接触交往”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遵守“三个规定”的表率,坚决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专题讲座现场
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慧军、郭志钢、靳春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张红霞,秘书长张晓帆,机关全体干部参加宣讲会。(呼和浩特市中院供图 文/李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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