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民陈先生向扬子晚报《消费评审团》记者反映:江宁区湖山路上有家洗浴中心,据说是要改成健身馆,推出的优惠活动非常大:现在充50元一个月后抵800元。他就住在附近,禁不住“巨额优惠”,办了一张近4000元的会员卡,本想可以在家门口的健身馆锻炼。可是最近到了开业的时间,大家却发现:家门口的这个正在装修、宣称即将要开业的健身馆没有了,变成了洗浴中心。众多充值办卡的消费者感觉上当了。
家门口“健身馆”
怎么成了洗浴中心?
“他们在洗浴中心门面前打了个大广告,把大门蒙起来,说是正在装修。”陈先生告诉记者,他家就住在湖山路,今年8月初,有销售人员向他介绍,说是家门口的一家洗浴中心即将改造成健身馆,在洗浴中心门口、小区门口以及附近路口等多个地方,这家“即将开业”的健身馆都设置了醒目的宣传标语和横幅。
从健身馆的宣传单页上看,这家即将开业的健身馆叫明尊健身,地址显示的是湖山路。陈先生说,当时销售人员推荐的优惠活动力度很大,说是现在只要预付50元,开业时就能抵扣800元。他办了一张5年的会员卡,共计充值3850元。按照店家的宣传,健身馆应该在今年8月底或9月初的时候开始试营业。
可最近,陈先生和一起办卡的会员们发现,洗浴中心的装修是按照洗浴中心的模样去弄的,根本没有健身馆的样子,“我们打电话给健身馆的负责人,他说对方不肯把这个(洗浴中心)门面租给他了,他正在跟洗浴中心的老板协调。”
说好的健身馆不开了?这一消息很快传来,会员们都着急了,大家联系了健身馆负责人,希望办理退卡事宜。陈先生告诉记者,该负责人却说让他们“转卡”,即到其名下的其他健身馆去消费。陈先生等消费者认为:当初充值,是看中这个健身馆离自己家很近,才充值办卡的,不能接受对方这种“转卡”的处理方案。
记者调查
装修工人根本不知道啥“健身馆”
根据消费者的指引,记者近日来到湖山路360-1号,发现这里正在进行装修。经询问,装修工人表示,这里原来就是洗浴中心,现在正在装修的,还是洗浴中心的设备,他们正在安装的是桑拿洗浴房。根本就没听说过什么“健身房”。
洗浴中心一位现场负责人称,前段时间洗浴中心关门歇业了,门一直锁着到8月16号,才开始重新装修,准备重新开业。他不知道,在他们歇业期间,是什么人在洗浴中心的门口挂起了健身馆的宣传广告。
据记者调查了解,今年8月11日、12日、13日连续三天,这家“明尊健身”还在江宁地区非常知名的世纪缘酒店召开了“创始会员发布会”,给办卡的会员们准备了丰富的礼物。三天发布会,交钱办卡的消费者不少,应该在100人以上。多数人都交了2000多元至4000多元的会员费。
据了解,明尊健身在江宁还有一家分店。记者近日找到该分店询问,分店工作人员称,湖山路的“明尊健身”是假冒的,和他们没有关系,是另外一家独立的公司,名叫南京高美健健身公司。
陈先生等人仔细查看合同和收据后发现,收款方确实不是宣传海报上的“明尊健身”,而是“高美健健身”。
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了高美健健身的肖经理。对方称,公司并没有要欺骗消费者的意思,原本确实要将洗浴中心改造成健身房,但由于一些客观原因,导致健身房无法如预期正常营业,为此,在接到会员的反馈后,公司已经在积极妥善的处理此事,“我们现在因为泳池承重的问题导致工期延误,我们现在对所有(在这里充值的)会员说,把他们妥善安置到周边的健身房,如果感觉附近的健身房不满意的话,我们给予他们退款。”
经过警方协调,部分消费者已拿到退款
不过,据陈先生等消费者反映:要想从健身馆退款,非常困难,因为对方总是口头答应,然后用各种理由搪塞、推诿,导致他们拿不到钱。
肖经理称,“我们把材料递上去审核过以后,正常的在15个工作日给他们退款完毕。我们正在积极妥善处理,我跟他们说,我们所有的售后一对一的服务,保障他们的权益,因为工期的问题,我们在周边已经找到了合作单位,妥善安排他们去锻炼。保证在原有的基础上面再送他们半年时间,也作为一个小小的弥补。我们在积极妥善的处理,没有不配合他们。”
对于该负责人的“承诺”,陈先生等消费者还是表示不认可。
充值、办卡的消费者杜先生说,他通过相关途径查询了解到,这家健身馆租用洗浴中心的房屋,租期只有两个月。“他如果真想在这里开健身馆,为什么只租两个月呢,他肯定是一开始就想骗我们钱。”
众多消费者商议了一番,觉得不能相信健身馆方面的口头承诺,觉得健身馆涉嫌欺诈,就报了警。
最终,在警方的督促下,健身馆负责人肖某也赶到了现场。经过民警的一番协调,最终,当时在现场的24名会员得到了全额的退款。对于剩余的80多位会员,该负责人承诺,将逐一进行登记,并在登记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退款。
据悉,当地警方责令肖某及其公司一定要妥善处理此事。目前共有100多名会员成功办理了退款,共计30多万元。
律师说法
如何避开
预付卡消费“陷阱”
这件事情在媒体、公安机关的介入、协调下有了一个“说法”。部分消费者避免了经济损失。近年来,类似这样的消费陷阱越来越多。一些经营机构实体还没有建好,就开始大肆宣传,拼命圈钱,“提前”把消费者的钱揣进了自己的口袋。到最后,往往消费者还没有机会进行消费,经营者就不见了,消费者想要维权很难。
对此,江苏苏晟律师事务所的胡毅律师表示:首先从经营形式的角度去分析,如果经营者通过宣传,仅仅是为了把消费者吸引过来,然后签一个合同、收钱,实质上却没有做任何后期经营的打算,那么这样的行为则可能涉嫌诈骗,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如果经营者在收取钱款前,确实打算营业,但是如果有证据表明是后期新出现的种种客观原因,比如说场地问题或者后期资金的问题,导致他没有条件去营业,则是民事上面的纠纷,营业者除了需要把钱退给消费者之外,可能还需要额外赔付给消费者一定的违约金。
以本事件为例,营业者对外宣传的一直是健身房,而最终装修和开业的却是洗浴中心,这个可能涉嫌构成虚假宣传。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除了要退还消费者办卡的钱以外,可能还要承担三倍赔偿的责任。
胡律师提醒:现在生活中出现的关于预付卡消费的“陷阱”越来越多,消费者在“办卡充值”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重要事项:
首先,要确定商家有没有相应的经营资质或者从业资格;第二,消费者在付钱给商家时,拿到的凭证最好是有对方公司公章的。第三,消费者在预付时最好和商家签订书面的合同,合同上一定要注明双方之间谈好的约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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