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信阳明港交警在日常的道路工作中,查处一青年男子屡次无证驾驶被查处后仍继续无证驾驶的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对其予以严惩。
在2018年10月1日上午,明港勤务大队民警、辅警在辖区的107国道1013公里处开展交通秩序管理工作。9时20分许,一男子驾驶一辆号牌为豫QH***0的小型轿车行至该路段,执勤民警、辅警遂对其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该男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遂将其传唤至大队进行进一步处理。经调查得知,该男子叫王某,1989年11月10日出生,驻马店市正阳县付寨乡某寨村人,王某仅上了小学二年级,因此在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一考试中先后考了40多次都未考过,所以一直都无法取得驾驶证。虽然没有取得驾驶证,但是王某胆子较大,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仍然驾驶车辆,因此相继被交警查处数次,均受到严处。面对如此执着于无证驾驶的“佛系”男子,明港交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其违法行为予以处罚,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交通安全教育。
信阳交警在此提示广大驾驶人:无证驾驶,害人害己;挑战法律权威,必将自食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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