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十点左右
新乡获嘉县欧洲小镇小区
两名男童意外坠楼
自动播放新乡两男童意外坠楼 有人散布谣言"父母吵架将孩子扔下"
新乡两男童意外坠楼 有人散布谣言"父母吵架将孩子扔下"
医护人员赶到时
两名男童均已无生命迹象
这样的意外 太过残酷
当人们为孩子的意外坠楼感到痛惜
为当事家庭揪心同情时
有人却在网上散布这样的消息
悲剧究竟是怎样发生的呢?
昨天下午
都市报道记者采访到了一位现场目击者:
“大的孩子在窗户边玩着,
她(母亲)去拉大孩子的情况下,
后面背着小孩子,
两个孩子一块儿掉下去了”
意外丧子
家人本就非常崩溃
谣言
可能是压垮他们的最后一根稻草
昨晚8点20分
获嘉警方发布警情通报
散布谣言
你将负这些责任
↓↓↓
[民事责任]
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行政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刑事责任]
《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291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都市报道
记者:关新耀 梁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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