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日,灵宝公安局查处一起“袭警辱警”违法行为,这或将是我国公安机关第一部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的部门规章——《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正式实施以来,办理的第一起“袭警辱警”入刑案件。
2019年2月1日,灵宝市公安交警大队接群众举报:“时代广场小区附近乱停乱放现象十分严重,甚至人行道也被占用,每次回家都非常困难”。
当天上午10时许,灵宝市公安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窦斌带领四中队长韩伟、办公室、法宣科及四中队民警,对群众反应路段进行实地调研,并依法对新时代广场(美道家超市)附近实施“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11时30分许,一名女子,陈某(灵宝市阳平镇人)与一男子的大声辱骂引起了正在进行实地调研的民警注意,听其辱骂内容,是不满执勤交警对其粘贴的“违法停车告知单”,遂出口成脏。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窦斌指令法宣科民警立即用单反相机进行录像取证。
袭击头部
推搡单反镜头
出拳殴打
随后,陈某跑到法宣科民警面前,大声辱骂,用手推搡相机镜头,并向法宣科民警头部袭击。副大队长窦斌、四中队长韩伟立即将其拦下,在对其进行劝说教育时,陈某绕到法宣科民警身后,推搡殴打法宣科民警腹部,副大队长窦斌立即使用对讲机呼叫增援。
在等待增援过程中,该名男子欲驾车驶离现场,副大队长窦斌、四中队长韩伟将其拦下要求该男子出示驾驶证等相关证件,但该男子称其不是驾驶员,拒不配合,并锁住车门。
5分钟后,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韩万顺带领增援赶赴现场,将陈娣及同行男子带离现场。
目前,该案已移交尹庄派出所,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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