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金水区停管中心:没有调整为二类区域的规划必须有投诉人电话才能调查
郑州市农业路经一路北侧,按规划应是三类停车区域
“农业路以北的区域是三类停车区域,收费应该是每次两元,但是我们在农业路口以北经一路上停车,却被按照二类停车区域的标准,每次收4元。”连日来,不断有市民拨打本报热线向记者反映。对此,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暗访组/文图
[调查]
收费员承认多收停车费:“钱都上交了”
4月23日,记者来到郑州市农业路与经一路口北侧100米附近查看,这里正是市民反映疑似“违规收费”的区域,只见在经一路东沿线,划着一溜停车位,停车位上停满了车辆。
一位身穿橙色马甲的工作人员坐在路旁,遇见车辆停车,便前去收费。
“停车费多少钱?”一位豫J牌照的车主停完车后询问。
“都是每次4块。”收费员表示。记者注意到,该停车收费员身着的马甲上印制着“金水区停管中心”字样。
事后,这位车主告诉记者,他被收取了4元停车费。记者在现场走访了多位车主,均表示被按照每次4元的标准收取费用。
记者注意到,按照郑州市停车场管理中心公布的郑州城区内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农业路以北的范围统统为三类区域范围,实行计次收费,按照白天2元/次,夜间(路内停车位免费)4元/次的标准收取停车费。
那么,收费员为何要按照二类停车区域标准收费呢?
面对记者的质疑,这位自称是“金水区停管中心的”收费员先是表示自己“刚来”,不清楚是几类停车区域,随后改口承认,这个区域是三类区域。
既然是三类区域,为何没有按照每次2元的标准收费,而是每次收取4元?
对此,该收费员并未回答,只是反复强调是因为“马上要升级为二类停车区域”,并表示其收的费用都“上交”,自己“不贪污”。
[回应]
停管中心称没有调整规划开展调查“必须有投诉人电话”
4月24日,记者拨打了郑州市金水区停管中心的电话,将记者调查的情况进行反馈,工作人员回应称,农业路以北区域的确是三类区域,这个地方目前没有调整为二类区域的规划,“我们肯定不会下指令让收费员按照二类区域收费”。
那么,对于这样的行为如何处理?
对此,金水区停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这是停车收费员的个人行为,如果市民进行投诉,他们会进行调查。
但是,当记者将市民的投诉信息向其进行反馈时,工作人员却多次向记者索要爆料市民的联系方式,并表示如果没有联系方式,没有办法进行处理。
“记者采访时,收费人员都已经亲口承认了。你们难道不能到现场核实调查吗?”记者反问。
该工作人员却称:“如果没有当事人的手机号等信息,就等于没有证据。”
记者注意到,郑州市停车乱收费的现象早已被市民投诉多次,媒体也屡次报道。去年开始,郑州市多次开展了针对停车乱收费的专项行动,并在媒体上公布了停车收费标准。如今,整治已开展近一年时间,为何仍存在这样的乱收费现象,郑州市金水区停管中心平时是否做到巡查监管?收费员多收的这部分钱究竟去了哪儿?对此,记者将继续关注。
头条 22-01-21
头条 22-01-20
头条 22-01-20
头条 22-01-18
头条 22-01-17
头条 22-01-13
头条 22-01-11
头条 22-01-11
头条 22-01-06
头条 22-01-05
头条 22-01-05
头条 21-12-31
头条 21-12-31
头条 21-12-29
头条 21-12-27
头条 21-12-27
头条 21-12-23
头条 21-12-23
头条 21-12-22
头条 21-12-20
头条 21-12-17
头条 21-12-17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