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江苏徐州女教师李秀娟称遭遇不公正待遇,发“绝笔信” 引关注。5日,李秀娟承认,“绝笔信”系有人帮操作。而且对自己的伤势又改口称记不清成因。
为了维权,李秀娟加了很多群
李秀娟称自己的腿上记不清到底是怎么回事
“绝笔信”中称,3月1日其被强制带走,在派出所一天一夜滴水未进。李秀娟再次被访时称吃过一个馒头喝过些水。李秀娟发文称遭民警暴力殴打,致其腿部受伤,再次接受采访时称自己也记不清了。
据丰县人民政府通报称,腿伤系其逃跑过程中擦伤,并认定李秀娟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事情发生到现在真是一大反转啊!
丰县教育局人员对镜头大哭:你们了解真相吗
8月5日,江苏徐州丰县教育局信访室负责人丁攀接受采访时对着镜头大哭。其称,他们登门劝说时,李秀娟表示要去北京上访,因此劝李退票,但李与媒体说是要去北京看病。丁攀称,李秀娟从未到教育局反映女儿眼睛受伤索赔等问题,而是直接越级反映问题。丁攀称曾多次到李秀娟在北京的住处,劝说其走法律程序维权。
女教师“绝笔信”事件完整回顾
据南都此前报道,4日中午,一篇《这封信发出时,我和丈夫准备离开这个世界了》的文章在微信朋友圈引发关注。文章当事人李秀娟称其与丈夫均为徐州丰县周楼小学教师。该文章自述称,其9岁的女儿嘉嘉被丰县实验小学同学无意伤害失明后,其与丈夫在寻求索赔及带女儿北上求医过程中,遭遇当地有关机构“不公平对待”,因此产生轻生念头,引发网友关注。
女教师李秀娟发布的求助信(部分截图)
以下是女教师李秀娟发布的求助信全文:
题目:《这封信发出时,我和丈夫准备离开这个世界了|丰县派出所副所长罗烈,教育局丁攀,这个世界的恶,你们占了一半》
亲爱的老师同仁,全国网友,各级领导:
当您看到这封求助信时,我和先生已经在准备离开这个世界了。
我叫李秀娟,我的身份证号是320321198009102249.电话号码15950651168.我们夫妻都是徐州丰县周楼小学老师,我们有一儿一女,女儿今年10岁,儿子今年2岁。在女儿失去左眼之前,我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
9岁女儿嘉嘉被徐州丰县实验小学同学无意伤害致失明后,女儿哭了整整一年,而我经历了民警暴力殴打,扇耳光,莫名拘留,行政处分,长期监视的噩梦;我的丈夫被多次批评谈话,被撤职。我和丈夫永远忘不掉派出所副所长暴力殴打我的场景。我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孩子也得了恐惧症。
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前,我们把这一年多来的遭遇写下来,我们再次请求有关人员不要再屏蔽我们的文章了,你们的心也是肉长的。
带失明女儿北上看病遭徐州副所长罗烈暴打,被拘留2019年2月底,新年刚过,此时,距离女儿眼睛被同学无意伤害致残已经快10个月了,女儿的左眼一天天黯淡,我们抱着一线希望决定到北京复诊。我定了3月3日和孩子去北京的火车票并预约了同仁医院的眼科挂号。
意外发生在我们出发之前,这成了我们全家人祸的开端。
3月1日晚上10点,四个人走进我家:徐州丰县教育局信访办公室主任丁攀、梁寨镇中心校领导陈晨、张超和王会计。
我忙着给几位客人端茶倒开水,洗水果。教育局丁攀主任突然厉声要求我退掉3月3号晚上去北京的车票。
“孩子的眼睛不能耽误,3月份去北京的票也不好买,怎么突然要我退票呢?"我迟疑了一下。我回答丁攀:既然领导要求我不去了,肯定有其他工作安排,那我就下次再去,我退了票。
张超和丁攀借故离开我家,并留下陈晨校长和王会计继续监视我!
在我被拘留后,我才明白,两位领导是去派出所叫民警了,两位教育工作者,为了完成所谓的维稳任务,不惜给一个平民家庭带去灾难。
半小时后,四位民警突然冲进入我家,他们以我涉嫌寻衅滋事为由要将我带走,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我和丈夫工作十几年来,勤勤恳恳,本本分分,我们也教育孩子诚实做人,好好学习,我们怎么可能涉嫌寻衅滋事呢?
没等我反应过来,两位民警称“去一趟派出所半小时,最多一小时就让我回来”我的儿子和女儿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场景,他们被吓地大哭了。孩子坚信警察叔叔是抓坏人的,妈妈怎么也成了坏人呢?
我问民警我究竟犯了什么罪要把我带走,此时,丰县城东派出所副所长罗烈破门而入“你挺牛逼,叫你走,你还不走”。他将我拖拽下楼。
我穿着衬衫,光着脚,在寒冬的深夜,我大哭着问他们为什么抓我?
我被罗烈摔倒在地,我双膝跪在地上,罗烈薅着我的头发,不由分说,疯狂的扇我的脸,我不知道自己被扇了多少巴掌,那是我一辈子不能忘记的屈辱,他那双硕大的黑手出现在我每一次噩梦里。
被拖拽后受伤的膝盖,直到出了拘留所还只能瘸着行走
罗烈将我塞到车里。迷迷糊糊中,我听到孩子在我丈夫的怀里喊着妈妈。我却怎么也睁不开眼。 不知过了多久,我被带到丰县城东派出所,我的手脚被拷在审讯桌上,刺骨的冷,我的手腕和膝盖还流着血,我请求穿衣服,他们狂笑着,用着本地难以启齿的脏话辱骂着我,吃着带着热汤的外卖和水果,他们看着我淋血的右手,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被关进一间狭小的铁屋里。那是一种只有在电视里才可以看得的铁笼:狭小,冰冷,防止自杀的软墙。
在这幢威严的大楼里我度过了滴水未进,被恐吓辱骂逼供的一天一夜
我清晰地听到手机在派出所接待室响了几十次,这一定是我家人打来的电话,我请求罗烈所长帮我报一声平安,他没有理我。手机就在那里兀自响着,响了一夜,手机的响铃像极了孩子喊妈妈、丈夫担心妻子的哭声,我哭了一夜。
我等待着他们快些提审我,给我一些饭吃,给我一口水喝。
第二天下午,副所长罗烈来给我录口供,他要我承认我3月3日去北京是上访的。
我对罗烈说:我女儿的眼睛被同学甩失明了,我带女儿去北京看病,况且我也在北京同仁医院给女儿提前挂好了号,挂号记录可以在我手机查到。
罗烈狞笑着说:“你看你哭的死样,像条狗一样,你这样的犯人我审的多了,我有的是办法让你招供
随后罗烈要求我签字承认上访并接受行政处罚,罪名是寻衅滋事。
我在纸上写到:我没有寻衅滋事,我要复议和诉讼。我几乎以哀求的口吻问他:我到底滋了什么事?
罗烈称如果我再不签字,就从重处罚我。我固执地问罗烈:我认罪可以,可是你得告诉我到底犯了什么罪。
罗烈说:如果你签字,我就给你喝水。当时我极度虚弱,已经一天一夜滴水未进。我还是拒绝签字。
罗烈命人将我塞进车里,对看守民警称“一口水别给她喝”。随后,我被送往徐州拘留所。
在拘留所得知被抓原因:疑似上访
到了拘留所,管教问我身上和脸上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伤,此时我才知道,自己的脸被罗烈打变形了。管教看我一直在哭,他仿佛明白了什么,他摇了摇头,叹了口气离开了。
在拘留所的七天,那是我永生不敢再回忆的日子:逼仄的空间,多人拥挤的板床,无法吞咽的餐水,解手时被多人围观,被圈养的屈辱。那些经历,每次回忆我的心都在颤抖。
我年幼的儿子看见我被罗列副所长拖走跪在地上时恐慌的眼神,一直在我脑海里。
在拘留所的七天,我一直摇晃着铁门,呼嚎着请求找律师,没人理我。一位大姐见我一直哭喊,便问我为什么喊冤。我将事情一五一十的倾吐出来:
2018年3月12日,丰县实验小学放学排队期间,我的女儿嘉嘉两位同班同学发生冲突,一位李姓同学的衣服拉链甩进我女儿的左眼,女儿眼睛受伤后失明,后被鉴定成八级伤残,一年多来,学校一直未妥善处理孩子的伤残赔偿问题。孩子眼睛看不见了,迄今为止,我们仍然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我和丈夫开始走法律程序。
女儿的左眼永远看不见了
随着女儿视力恶化加剧,2018年7月,我带着女儿去了北京同仁医院,医生告知我们女儿的视力基本为0无法治愈了。我蹲在医院楼道哭了起来。一位同情我的大姐带我和孩子吃了一顿饭,并建议我去国家信访局咨询。
在我从北京回家的前一天,我到信访局反映了女儿眼睛被伤害一事,希望社会可以关注学生在校安全。
在我走出信访局大门后,我被丰县一位赵姓官员拦住。他说:有问题好解决,你女儿的问题,有学校的责任,该赔偿就赔偿,你先回家。
后来我才知道,他叫赵才柱,是我们当地专门安排在北京负责截访的。
第二天,我带着女儿离开北京回家。
拘留所大姐听完我的陈述,她告诉我:我是因为有信访记录才被抓的。
我问大姐:我带女儿去北京看病,顺便去信访局反映在校学生安全问题。我也没做坏事,抓我做什么?
大姐叹了口气,没有再理我。
走出拘留所,被围堵,被监视,被撤职
3月9号我终于走出拘留所。我瘸着腿,头晕眼花。在拘留所小门,我等着接我的家人。
意外又发生了。
丰县实验小学校领导渠敬衡突然出现,强制把我弄上车,车牌号为(车牌号苏CC900U)的超大面包车,我看到了两个民警和几个校领导。我立刻感到了危险。
他们启动了车辆,我大声呼救。我的丈夫和我妹妹听到了我的呼救,我妹妹拼死趴在面包车的引擎盖上,他们才把车退回了拘留所大门内。僵持近两个小时,我们报警,徐州本地民警来后,他们才放开我。
重获自由后,我立刻去了徐州中心医院办理住院手续,我的身体衰弱到了极限了。
他们派来监视我的人,幽灵般的盯着我
在我住院的第二天,病房门口出现了多名我熟悉的面孔,他们带着口罩,监视着我的一举一动,总共有五六个人,我认出来那是丰县实验小学的老师。
我入院的第三天,他们增加了人手,总共超过十人。监视我的人将车子紧停在我家车子旁边。
就这样,一双双阴森森的眼睛,在楼道里,在我家车旁,在我病房,在医院走廊里,跟着我吃饭,盯着我上洗手间。他们像幽灵一样,看管着一个重刑犯人。孩子问我:妈妈,怎么那么多人跟着我们?儿子恐惧的眼神让我心碎。
我实在受不了他们的监视了,我冲过去问他们:我到底犯了什么法?
他们用无奈的语气告诉我:自己也不想监视我,是领导安排的。
无奈,我们只能选择忍受。我们全家生活在真空的世界里,年迈的父母在病房和我们一起抱头痛哭。
从3月20日开始,教育局连续几天传唤我,要求我去教育局纪委谈话,我实在害怕他们再次抓我。我真的害怕他们再打我,再把我关起来。
我病的头晕眼花,站都站不住,根本没法上课,我所有请假手续齐全,他们不准我请假,怕我反应他们的违法犯罪的行为,安排了多名领导到学校监视我。
我实在受不了他们不停地传唤,批评和谈话,我决定为自己找说法,5月31日,我到江苏省公安厅反映我被派出所副所长罗烈暴力殴打拘禁一事。结果收到了民警给我送来空白的训诫书。
6月25日,我接到教育局下发的教育局处分决定,我再一次遭受罚。
教育局在文件在处分中称我两会期间筹备进京上访,被依法查获
他们继续跟踪,他们派了人手在学校监视我,更为可怕的是,他们把我学校去年新装的十几个高清监控全部毁掉,重新安装了只有张超有查看权限的十几个无死角的监控。他们不停地找我谈话,无休止的批评调查监视我。我长期为自己辩解,嗓子哭哑了,得了严重的喉炎,我去请假,张超校长不批准并称我请假需向教育局领导报备。我无奈,只能边监考,边挂水。
学校全体老师同情我家的遭遇,自愿联名
那些监视我们的人就像鬼魂一样游荡在我和丈夫工作的小学,他们总是随机的审查我,把我叫过去问话。我实在受不了这样的压力,几次在课堂上抱头痛哭。我们小学全体老师也实在看不下去了。
7月放暑假以来,有关人员找我谈了很多次话,我希望依法赔偿女儿左眼失明的问题,一分不多要,一分不少要,我请求追究暴力殴打我派出所副所长罗烈的责任,哪怕是一个道歉。对于这些诉求,没有哪怕一个被满足。
我和丈夫是本本分分的老师,我们从来没有想过这种暴力会发生在我们家庭。我们的孩子看到罗烈暴打我后,每一次在街上看到警察都会吓哭。
我们全家实在没有办法了,一点办法都没有了。我也得了严重的抑郁症,如果我们再不被解救,我们真的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求求社会关注我们。
徐州市教育局回复李女士孩子眼睛被打伤一事
徐州市教育局对“小孩的眼睛在丰县实验小学被同学打成八级伤残”的回复
以下是徐州市教育局的回复全文:
关于李秀娟反映其女儿的眼睛被同学打成八级伤残问题的办理情况报告 省政府纠风办: 省政风热线信件编号:DH9832030019052000008诉求信息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丰县教育局组成调查组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核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 李秀娟,女,1980年9月出生,江苏丰县人,大学文化,2001年8月参加工作,中小学一级教师,现为丰县梁寨镇周楼小学教师。
二、核实情况 1、李秀娟反映女儿梁芸嘉被同学打成八级伤残问题。 经核实,2018年3月12日下午放学时,丰县实验小学四(1)两名学生在放学排队时打闹,无意间用校服拉锁碰到了李秀娟女儿梁芸嘉的左眼,事发后班主任及时进行了处置,未发现明显异常。约一月后,李秀娟发现孩子左眼视力异常,检查后要求学校出面协调医药费。丰县实验小学先后10余次协调,均因李秀娟提出过高赔偿,未果。该校多次建议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均遭李秀娟拒绝。2018年7月6日、2019年1月29日、2月1日,李秀娟先后三次越级进京上访并被国家信访局登记,县教育局都安排专人做好其思想疏导及劝返工作。2019年3月1日,李秀娟到省信访局反映问题并登记。 2、李秀娟反映其被警方拘留7日问题。 经核实,2019年3月初,李秀娟在明知北京举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期间,经教育训诫,仍筹备前往重大会议举办地上访,后被丰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依法查获。3月2日,东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认定李秀娟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给予其行政拘留七日处罚。
三、处理意见 下一步,丰县教育局将深入细致做好李秀娟信访事项的政策解释及化解疏导工作,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信访问题,切实维护好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
徐州市教育局
2019年5月23日
丰县人民政府通报女教师绝笔信事件
江苏丰县通报女教师绝笔信事件(部分截图)
8月5日晚,江苏丰县人民政府就当地教师李秀娟“绝笔信”事件发布调查情况通报。通报称,联合调查组经调看相关视频、询问当事民警,城东派出所在对李秀娟传唤、审查过程中,未发现有对其殴打、辱骂行为。通报还表示,下一步,联合调查组将对李秀娟反映执法民警对其殴打、辱骂行为进行深入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同时,将采取积极措施,全力帮助李秀娟女儿眼疾救治及相关善后处理工作。
以下是江苏丰县
2019年8月4日,丰县周楼小学教师李秀娟在网络发帖,反映其遭受不公正待遇并声称准备轻生,引起社会各界关注。丰县县委、县政府对此情况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关于李秀娟夫妇人身安全情况。
经全力搜寻,于4日18时50分许找到李秀娟夫妇。目前,夫妻二人平安无恙,调查组已安排教育、信访等部门负责同志全力做好其情绪安抚、思想疏导和配合调查工作。
2.关于李秀娟女儿眼睛受伤和处理情况。
经调查,2018年3月12日下午,李秀娟之女梁某在丰县实验小学放学时被另外两名打闹的学生用校服拉链甩到了左眼,班主任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当时未发现梁某眼睛有异常症状,事后梁某一直正常上课。2018年4月14日,梁某感到眼睛不舒服,李秀娟带其先后到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徐州市中心医院检查,并在第一人民医院做了眼睑肿物切除门诊手术。术后,李秀娟要求学校出面协调解决医药费问题,并提出赔偿36万元,因梁某手术及视力下降与另外两名学生打闹是否存在因果关系难以认定,学校多次协调,另外两名学生家长只愿承担相关医药费用,对其它赔偿要求不予认可,教育、信访部门和涉事学校等单位多次劝告李秀娟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但其一直不同意。自2018年4月起,李秀娟先后数十次到学校和各级教育、信访部门反映问题,其中十五次越级进京上访,国家信访局依据相关规定先后四次向李秀娟出具了《不予受理告知》,并告知其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诉求。2019年7月21日、23日、24日,由丰县信访局牵头,教育局、实验小学、梁寨镇中心校、律师和李秀娟在丰县信访局接待中心共同协商由实验小学先期“代赔偿”协议,待问题解决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截至2019年7月24日,经教育局财审股、实验小学会计共同审核李秀娟为其女儿梁某治疗眼睛所花销医药费、车票、住宿、餐饮、打的等费用共计31135.87元,2019年8 月2日实验小学通过李秀娟工资账户先期代付。
3.关于对李秀娟行政拘留和处分问题。
经调查,因李秀娟在频繁赴各级相关单位反映问题过程中存在寻衅滋事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信访条例》相关规定,城东派出所于2019年3月1日晚,按规定程序对其进行传唤,李秀娟拒不配合,下楼逃逸过程中腿部擦伤。2019年3月2日,丰县公安局依据查证事实,认定李秀娟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决定给予李秀娟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经调看相关视频、询问当事民警,城东派出所在对李秀娟传唤、审查过程中,未发现有对其殴打、辱骂行为。基于李秀娟被公安行政拘留事实,2019年6月21日,丰县教育局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经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秀娟记过处分。
4.关于李秀娟丈夫梁士伟停职检查问题。
梁士伟系梁寨镇周楼小学校长,李秀娟系梁寨镇周楼小学教师,李秀娟之女就读学校丰县实验小学。梁士伟利用职务便利,以周楼小学名义为其女委托伤残鉴定,违规使用公章;根据信访稳定工作要求,梁士伟负责李秀娟稳控工作,存在稳控不力问题。梁寨镇中心校于2019年3月14日口头宣布暂停其执行校长职务。
下一步,联合调查组将对李秀娟反映执法民警对其殴打、辱骂行为进行深入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同时,将采取积极措施,全力帮助李秀娟女儿眼疾救治及相关善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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