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老旧小区的改造主要为了提升民众幸福感

时间:2020-08-24 11:18:23 来源: 银行信息港


建于五六十年代的房屋,至今已经老态龙钟,房龄都有六七十年了,房屋的使用寿命基本到期,多数已成危房,显然不具有改造的价值,理应拆除重建。事实上这类房屋本身也不属于旧改对象,而是属于棚改或者城市更新的范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主要是针对那些房屋本身可以居住,但是市政配套设施老化,公共服务缺项等问题比较突出的居住小区。

全国范围内大规模实行旧改,主要有两方面原因:

一是,改善民生、提升民众幸福感的需要。

从旧改的范围来看,到十四五(2021~2025年)末期,2000年以前建成的居民小区,房龄已经在25年以上,长的可能有四五十年,也即上世纪八十年代建造的房屋。这类房屋结构安全方面基本没什么问题,但是,楼房外观已经陈旧、破损,有些外墙体没有节能保温措施,基础设施严重老化。因此,有必要对小区内建筑物的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加以维修,同时对市政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包括改造提升小区内部及与小区联系的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供热、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等。

对于老旧小区普遍存在,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乱搭乱建、周边环境恶劣的现象,加以整治。比如增加绿化、照明,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过去没有节能设计的外墙要进行保温层改造。为了解决高楼层老年人出行难问题,具备条件的可以加装电梯。

此外,为了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类,还要改造或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幼儿园、智能防护设施,以及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

对于老旧小区进行提升改造,除了惠民生,也有利于改善城市形象。

二是,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需要。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城市老旧小区改造作为一项国家工作任务将全面铺开。该《意见》提出了旧改的三大工作目标:一是2020年改造老旧小区3.9万个,涉及居民700万户;二是2022年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三是到“十四五”期末,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据媒体披露,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已列入6000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及3.75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资项内。同时,中央财政还安排了707亿元专项补助资金,重点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发展租赁住房。而根据华泰证券研报估算,若户均改造资金9.5万元,那么,仅今年旧改就涉及6650亿元的投资规模。如果按照每年改造3.9万个老旧小区估算,到十四五末期总的市场规模将接近四万亿。

2019年全国GDP总量为99万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万亿元,按照估算,未来六年的旧改投入相当于2019年GDP总量的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1%。这个投资规模是相当的可观。回想一下2008年的四万亿经济刺激计划,可以预见到旧改的投入对经济的提升作用。

,国内经济增长形势严峻。由于出口乏力,迫切需要在投资和拉动内需上有所突破。显然,高达近四万亿的旧改计划无疑将成为稳增长的强心剂,对于全面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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