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我市2020年大学生人才租房补贴申报工作已于日前启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来申领了。
据介绍,本项补贴的对象是2017年及以后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包括经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博士研究生除外),2019年9月18日及以后首次在丽水参加社会保险,且首次享受补贴时毕业时间未满3年。本次补贴申领时间为2019年9月18日至2020年8月31日。
同时,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不能存在以下情形:已享受安家补贴的;已享受人才公寓政策且满三年的;有现房或期房(包括住宅和非住宅用房);申请保障之日起前2年内,因析产、赠予、出售、被征收等原因转移、注销房屋所有权的房屋;有待入住的拆迁安置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违章搭建,经有关部门处理后作保留使用的住房;有其他自有住房的。
申报对象需是在市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除外),丽水开发区管委会所辖企事业单位和非市属在丽单位分别由丽水开发区管委会、非市属在丽单位自行组织申报。夫妻双方同时符合条件的,补贴标准按一方计算。租房补贴政策不得与人才公寓政策同时享受。
符合条件的对象,政府部门将给予每人每年6000元租房补贴,不超过3年,申报工作将于10月25日截止。
记者 吴启珍 通讯员 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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