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20年7月31日玉林市举办不动产电子证照启用仪式暨“交房即得证”推广现场会后,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广权利人自助领证和跨部门互认共享,日前,玉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广和认证不动产电子证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广西首个以政府名义直接推动全市域不动产电子证照推广认证的地市,标志着玉林市全面进入数字化不动产电子证照时代。
据了解,《通知》对电子证照推广认证的总体要求、证照种类及格式、证照颁发对象、电子证照领取、证照适用范围、工作要求等方面作了具体解释,并附具查询核验流程。《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主动认可不动产电子证照,在办理需提交不动产证书、证明的相关业务时,优先通过电子证照查验获取不动产权利信息并验证,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提供材料的负担。
玉林市不动产电子证照种类包括:不动产权电子证书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登记和记载纸质证书的全部内容,是证明权利人享有不动产权的有效电子凭证,与纸质证照(证书或者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备实时更新、方便携带等特点。同时,对需要纸质版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的,权利人可到当地不动产登记大厅(窗口)申请核发纸质版不动产证书(证明),使权利人具有双重保障作用,吃下“定心丸”。
在不动产登记业务完成登簿、缴费后,电子证照即可同步自动生成,产权人在家里通过玉林市、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或玉林市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网上服务平台,就能查询、下载、保存,无需到窗口领取。不动产权利人持不动产电子证照在全市各级各部门、各金融机构、各社会公共服务机构等办理需要提交不动产权证书的相关业务时,可以提交不动产的电子证照,无需提交纸质证照,而相关部门、机构、单位则可以通过玉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或玉林市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网上服务平台,手动录入电子证照相关信息,即可对电子证照的真伪和有效性进行核实。
玉林市不动产电子证照的全面推广认证,在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走路的同时,有效提高行政办事效率,降低群众跑腿成本,为“零次跑”奠定坚实基础,实现多方共赢。
不动产登记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是证明权利人享有不动产权的有效电子凭证,与纸质证照(证书或者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目前,已生成的电子证照是2016年6月13日玉林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后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2016年6月13日前已办理并领取的产权证书(即:原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由于不动产登记系统暂不支持电子化,需要办理过不动产登记业务后才能生成不动产电子证照。
(一)不动产权电子证书。不动产权电子证书采用电子格式,记载事项与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监制的《不动产权证书》记载事项保持一致。
(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采用电子格式,记载事项与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监制的《不动产登记证明》记载事项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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