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教育厅获悉,省教育厅近日就做好全省中小学寒假有关工作向各市(地)教育局印发通知:受疫情影响,今年我省中小学校寒假放假时间由各市地教育局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开学时间、高中假期也由各市地教育局自行确定。
《通知》指出,放假、开学时间各地自行确定。受疫情影响,我省中小学校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时间由各市地教育局确定。由于各地基础教育各学段教学进度不同,今年寒假放假时间由各市地教育局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开学时间按全年义务教育假期13周、高中假期11周测算,也由各市地教育局自行确定,省教育厅不做统一规定。各地要将放假、开学时间于寒假开始前报省教育厅备案。
《通知》要求,统筹做好假前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科学指导中小学假前工作。各中小学校要组织教师对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安排教师专业学习或培训;组织召开期末家长会,指导家长科学合理安排子女假期生活,不盲目让子女参加补课班、辅导班。中小学校应有计划地设计好学生寒假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综合实践活动。普通高中学校要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工作。
《通知》强调,要科学制订假期方案。各中小学校要制订寒假实施方案,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研读经典书籍、观看励志电影、学唱红色歌曲、坚持体育锻炼、参与家务劳动,丰富假期生活。寒假期间建议教师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对学生进行线上学习和生活指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增强疫情防控意识,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引导学生做好个人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通风、戴口罩、少聚集,无必要不外出,坚持体温报告制度,开学前第14天主动报告行程和体温。出现疫情要及时报告,主动配合、自觉服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指挥和处置。
《通知》要求,规范假期办学行为。各中小学校禁止在放假期间组织学生补课或统一组织上自习,禁止组织学生集中收看付费的“空中课堂”等电视(网络)授课,禁止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确需补课的高中毕业班级,应遵守相关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官网、官微等公众媒体公开治理违规补课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记者赵一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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