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6部门深入解读《关于加快推进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并回答记者提问

时间:2021-03-26 14:12:40 来源: 山西发布


3月25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发布并解读《关于加快推进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并回答记者提问。

马学英:

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这是我省聚焦重点领域,持续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全力建设美丽山西所印发出台的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

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内容,今天我们邀请到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姚少峰,省工信厅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占祥,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级监察专员武玉祥,省商务厅一级巡视员赵贵全,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姚继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巡视员高航,介绍我省加快推进塑料污染治理有关情况,深入解读《行动方案》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姚少峰介绍《行动方案》有关内容及相关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姚少峰:

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我代表省发展改革委,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年我省将聚焦重点领域,提速塑料污染治理。日,省政府办公厅将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下面,我就《行动方案》向各位记者朋友作简要介绍。

一、起草背景

国家相关部委相继配套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塑料污染治理事关人民群众健康,事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省委、省政府对禁限塑工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楼阳生高度关注,分别于2020年8月8日、8月19日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做出重要指示批示,省长林武多次强调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常务副省长胡玉亭多次听取汇报并作出具体批示。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和省政府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加快提速我省塑料污染治理步伐,我委牵头起草完成了《行动方案》。方案起草过程中,得到了有关地市、省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表示衷心地感谢。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内容重点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持续加强国家2020年以来禁限塑工作。二是参照浙江等8个先进省份在禁限塑范围、时序等方面的经验做法,突出山西特色,提出我省禁限塑提速目标。

《行动方案》分为三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全力建设美丽山西。

(二)重点任务。主要围绕5个环节开展工作:

一是强化生产源头整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二是严格管控流通环节,压实监督管理责任。

三是推广替代产品应用,增加绿色产品供给。

四是加强回收处置建设,提升资源利用水

五是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支撑保障体系。

(三)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绿色消费氛围3项内容。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禁限塑工作部署,推动《行动方案》政策的落实落地落细,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全链条管理,加快构建我省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对山西高质量转型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我先介绍这么多,谢谢。

马学英:

谢谢姚少峰同志的介绍。

下面开始回答记者的提问。按照惯例,提问前请各位记者先通报所在新闻单位的名称。

山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记者:

请问,此次省政府办公厅将要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与国家要求相比,提出了哪些更高的要求?

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姚少峰: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省委书记楼阳生在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体会议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2021年7月1日要在全省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为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省塑料污染治理步伐,将要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在以下六个方面高于国家要求,突出体现在“六个更”上:

一是禁限塑重视程度更高。国家塑料污染治理意见由两部门印发,我省《行动方案》则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并明确提出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成立山西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形成高位推动,通力合作的态势。

二是禁限塑范围更广。《行动方案》由国家要求的省会城市建成区实施范围扩大到大同、长治、临汾3个省域副中心城市。

三是禁限塑时间更前。对标先进省份做法,聚焦重点领域,我省对不可降解塑料袋、不可降解一次塑料餐具和一次塑料用品等3种难回收、消耗量大的塑料制品的禁限塑时间比国家要求提前了一至两年。

四是治理体系更健全。坚持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五环联动(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处置)提出了具体管理措施,强化了部门责任、细化了保障措施,完善了政策体系。

五是禁限塑治理更规范。我省正在开展《山西省禁止不可降解塑料规定》的立法工作,将禁限塑工作纳入法治化的轨道,更加合法合规地推进实施。

六是宣传舆论氛围更浓厚。省长林武批示:“加大对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力度,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我们联合省委宣传部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宣传报道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开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栏、推出综述报道、做好政策解读、知识普及以及治理活动的宣传报道。

第二阶段做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动态消息、工作成效、典型做法、联合检查、舆论监督以及专题论坛等宣传报道。

第三阶段是年底前做好总结报道。使我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家喻户晓,最大程度地扩大公众的知晓度,全面展现我省加快推进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成效和对我省建设“美丽山西”、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

光明日报记者:

限塑禁塑是治理白色污染的重大举措,请问省工信厅,限塑禁塑后如何替代我们对塑料及塑料制品的依赖?

省工信厅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副厅长 张占祥:

谢谢你的提问。

目前塑料及塑料制品已成为我们日常生产生活不可或缺的生产生活资料,比如用于产品包装、餐饮打包、农用地膜等等生产生活方面,但一次不可降解塑料袋等塑料制品对环境的污染也是有目共睹的。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实行限塑禁塑后,我们在积极推广使用纸袋、环保布袋、无纺布袋等替代产品的同时,鼓励省内企业加大技术研发,开发生产可降解塑料。

可降解塑料不含重金属、氰基、丙烯酸酯等有害物质,在堆肥条件下6个月可最终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对自然环境完全无毒无害,可用于农用地膜、保鲜膜、餐盒、快递袋等,替代一次塑料制品。目前,我省可降解塑料产能达到4万吨,产品通过了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部分国际标准化组织认证,远销意大利、英国、法国、印度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能有效满足省内限塑禁塑的需要。

多年来,省工信厅一直关注和推进可降解塑料生产企业的发展。目前,全省有金晖兆隆和龙骏艾柯两家可降解塑料生产企业。金晖兆隆是2012年我省成立的第一家可降解塑料生产企业,年来抓住相关省份实行“禁塑令”的契机,在全国推广可降解塑料产品,被工信部确定为绿色工厂和绿色设计产品。

可降解塑料作为我省生物基新材料引领新兴产业,我们将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可降解塑料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和创新研发,提升企业品牌竞争力。随着限塑禁塑的推行,省内可降解塑料生产企业将进一步扩大产能,提高绿色产品供给能力,以满足省内和国内市场的需求。

谢谢!

山西法制报记者:

生态环境部门下一步如何开展塑料污染治理有关工作?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级监察专员 武玉祥:

(一)加强废塑料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环境监管。

总体来讲,要严格执行相关环境法规和《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具体来说:

一是强化废塑料回收过程污染控制。废塑料回收应按原料树脂种类进行分类回收,并严格区分废塑料来源和原用途;不得回收和再生利用属于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废塑料;回收中转或贮存场所要配套建设有污染防治设施和设备。

二是严格塑料综合利用企业污染防治。废塑料应按照直接再生、改再生、能量回收的优先顺序进行再生利用;废塑料再生利用,综合利用项目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三是强化垃圾焚烧发电等废塑料处置企业的环境监管。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制定2021年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方案,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重点对全省11个市开展塑料污染治理督促检查。检查禁限政策落实情况、塑料垃圾回收清运处理及专项清理情况、执法监督开展情况等。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推动全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开展塑料污染治理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塑料污染治理综合执法和综合整治,加强环境执法检查,对属于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范围的问题,依法立案查处,重大典型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对实施不力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并通过公开曝光、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形成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持之以恒推动塑料污染治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和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渠道宣传塑料污染治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各地先进经验和科普小知识等内容,提高企业、公众对“白色污染”危害的认识和参与塑料污染治理的积极,倡导主动减少使用一次塑料制品,提倡绿色购物方式,树立绿色环保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塑料污染治理的良好氛围,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消费日报记者:

针对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政府、企业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职责是什么?省农业农村厅在农膜污染防治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姚继广: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刚才记者朋友问到政府、企业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回收利用废弃农膜的各自职责?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的规定,政府部门承担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政策规划,完善相关标准,开展农膜使用、回收的监督管理,指导建立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农膜生产及销售企业的主要职责是生产、销售符合国家规定的农膜产品,建立产销台账并及时开展回收工作。农膜使用者的主要职责是及时主动捡拾田间的废旧农膜,交至回收网点或垃圾处理点,不得随意弃置、掩埋或焚烧。

对于农膜污染防治工作,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动。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制定出台政策。我们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出台文件,明确全省农膜回收的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指导全省农膜回收工作。

二是强化源头治理。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标准地膜,配合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执法检查,推进全生物降解地膜试验示范。

三是开展农膜回收利用试点。通过建立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培育废旧农膜加工企业,建立“企业+回收网点+农户”的市场化运行机制,提升当地农膜回收率。

四是加强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在全省布设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点320个,通过长期定点监测,逐步摸清全省地膜残留污染底数及变化趋势,为持续开展地膜污染防治提供基础数据和理论依据。

五是加强宣传发动。我们向广大农民朋友发出一封信,让广大农民朋友认清残膜危害,尽到法律义务,积极行动,回收残膜,减少白色污染,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根据《固废法》要求,商务部门主要承担哪些工作?一次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主体是如何规定的?截至目前,我省商场、外卖等一次塑料制品使用报告情况如何?

省商务厅一级巡视员 赵贵全:

年来,塑料制品特别是一次塑料用品消耗量持续上升,零售场所、餐饮外卖等是使用的主要场景。商务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塑料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塑料污染治理各项目标。

根据《固废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台企业、外卖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商务部门报告塑料袋等一次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况。《商务领域一次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第五条规定,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台企业、外卖企业,应当通过一次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系统,向所在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一次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为此,商务部专门组织开发了“一次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系统”供企业注册、上报。

报告主体包括: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台企业、外卖企业和环保替代产品供应商(含个体工商户)。其中,商品零售场所包括:商场(百货店、购物中心、家居建材店、专业店、专卖店、厂家直销中心)、超市(大型超市、仓储式会员店、便利店、食杂店、折扣店)等。跨区域经营企业,由企业总部统一填报,各分支机构不再重复填报。购物中心内独立经营的超市和提供外卖服务的餐饮企业,需根据其行业类别自行填报,购物中心开办者不汇总其场内独立经营的超市、外卖企业数据。外卖企业填报数据为企业使用、回收的全部数量,无需进行堂食、外卖业务划分。

截至目前,向商务部门报告的企业累计为2090家,位列全国第二位,报告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其中,商场520家,超市1033家,电商台企业105家,外卖企业(餐饮)184家,可降解塑料原材料供应商23家,可降解塑料制品供应商14家。

向商务部门报告一次塑料制品使用情况,是固废法、商务部规章的要求,也是督促企业落实“禁塑令”的有效措施。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监督力度,扩大申报覆盖面,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违规使用一次塑料制品的执法力度,把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落在实处。

谢谢!

人民代表报记者:

请问我省市场监管部门在塑料污染治理方面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行动方案》印发后,又有哪些部署和安排?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巡视员 高航:

塑料在生产生活中应用广泛,应对塑料污染,事关人民群众健康,事关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积极响应国家“禁限塑”政策,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市场监管部门积极配合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商务厅、农业农村厅等相关部门推动我省塑料污染治理深入开展。我局先后印发《关于落实<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期工作方案>重点任务的通知》和《聚乙烯农用地膜和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实施方案》,重点加强对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查、抽查和违法案件查办等市场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全省塑料购物袋、聚乙烯农用地膜等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企业开展摸底排查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把原料入厂和成品出厂检验关,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各类小商品、日用品批发市场中销售塑料购物袋等塑料制品的商家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和执行进货验收制度,产品标识标注是否符合要求等内容。

二是做好违法案件查办工作。严厉查处生产、销售纳入淘汰类目录的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等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对查处结案的违法案件进行公示,曝光违法行为。

三是开展对塑料购物袋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合监管实际,开展省级监督抽查工作,依据现行有效国家标准进行抽样、检验,对抽样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立即进行处理,并严格做好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

截至目前,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649人次,检查2233余家生产经销企业,发现问题并责令整改115起,立案查处14件,查封扣押购物塑料袋320公斤,没收农用地膜102卷,抽查农用地膜和塑料购物袋351批次,发现并处置不合格产品33批次,涉案金额累计96224.5元,有效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在进行检查抽查的同时,共计向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企业发放禁限规定告知文件14350余份。

《关于加快推进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印发后,根据任务分工,市场监管部门将协同相关部门持续推进塑料污染治理,立足市场监管职能,重点从四个方面抓好工作落实:

一是着力加强监督检查。全面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加大塑料制品生产企业排查范围,掌握有关情况,建立企业档案,为后续监管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严格依法监管,进一步加大对塑料制品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加强对许可管理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三是着力做好违法案件查办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据《产品质量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查处一批违法案件,督查督办重大典型案件。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产品、不合格产品、无生产许可证产品、未获强制认证擅自出厂销售等违法行为。

四是实施信用监管,将涉及塑料制品企业的相关违法行为列为失信记录记于企业名下,依法依规向社会公示,并积极探索与其他部门实行联合惩戒。

谢谢!

马学英:

由于时间关系,问答环节就到这里。

非常感谢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6位负责同志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也非常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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