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长城保护条例》6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21-04-01 14:49:07 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


3月31日,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全票通过《河北省长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6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将为加强长城保护利用、阐释长城价值、弘扬长城精神,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着力解决长城文化价值发掘和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弱项提供法治支撑。

《条例》明晰了保护责任,明确政府是长城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规定长城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文物部门的监管责任,毗邻的政府部门要落实分段管理责任,做好管理衔接,确保长城点段巡查、看护、管理全覆盖。

《条例》明确社会共治,建立一支稳定的长城保护员队伍。完善了长城保护员聘用程序、责任和经费保障;鼓励动员社会力量进行认领保护,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长城公益活动,实现全社会共治善治的良好局面;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优势。规定长城沿线的村(居)委会要宣传普及长城保护知识,组织动员村(居)民开展长城保护活动。(记者史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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