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是一名残疾人,平时靠轮椅代步。前不久,她来信反映,她所在的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还很落后,有的没有无障碍通道,有的虽然修了坡道,但坡度很陡,又没有扶手,并不适合残疾人使用,“希望有关部门能完善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生活工作提供便利”。
数据显示,我国残疾人总数超过8500万人,无障碍设施是他们正常工作生活的基本保障。但在一些城市,无障碍设施功能不完善、覆盖面不全、管理不到位等情况时有发生,这给残疾人带来了很大不便。各方呼吁,要加快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
无障碍设施覆盖面不全、功能不完善、布局不合理、维护不到位、被人为损毁或挤占等问题较为突出
“我现在尽量不出门,小区里车多人杂,稍不注意就会磕碰。”湖北武汉市读者李茵(化名)多年前因病导致双眼视力急剧下降,目前仅存一点光感。家住6层的她出门第一道难关就是乘坐电梯,“小区电梯没有声音提示,中间停的楼层一多,就很容易走错。对于我们盲人来说,在电梯、门禁、快递柜等设施上提供语音提示功能,是实实在在的刚需”。
陕西西安市读者魏鹏刚因为一场车祸导致高位截瘫,坐轮椅20多年了。“这几年,很多公共场所都建设了供残障人士使用的无障碍卫生间,这对我们来说,是个好消息。但有一次,我在使用卫生间时,伸手去撑安全扶手,刚一使劲扶手就掉了,差点摔倒。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强管理和维修。”魏鹏刚说,一些设施使用频率较高,需要及时检修,保证残疾人的安全,“希望在建设无障碍设施的同时,工作再做细一些”。
记者在一些城市调查发现,除了已建无障碍设施不系统、不规范,还存在既有环境改造慢、维护不到位等问题。甘肃天水市读者周先生在来信中说:“我家附近的无障碍设施较少,改造也不及时,像超市、商场门口都是台阶,想进去还要靠人抬。为了不麻烦别人,我只好待在家里,感觉与社会生活脱了节。”
记者在一些小区走访时发现,虽然每栋楼单元门前都建有坡道,但坡道表面有起伏较大的凹槽,轮椅的轮子很容易卡在凹槽中,甚至导致侧翻,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
福建泉州市读者李洪森认为,一些地方城镇化建设和城市发展水平还存在短板,无障碍设施覆盖面不全、功能不完善、布局不合理、维护不到位、被人为损毁或挤占等问题较为突出。长期在交通运输部门一线工作的江苏读者刘明表示,一些地方现有公共交通工具还不能满足无障碍出行需要,亟待加大改造力度,尤其是铁路运输领域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应用、管理等都还需继续加强。
无障碍设施建设应从细节着手,做到精准到位,逐步实现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提升
近年来,社会各界持续为残疾人走出家门、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据《2019年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已有1737个市、县系统开展无障碍建设,537个省、市、县级相关管理法规等文件出台,无障碍培训4.9万人次。此外,全国推广应用无障碍化客运车辆,3400多辆动车组设置残疾人专座,城市公交车配备了车载屏幕、语音报站系统。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部分相关设施“中看不中用”、重建设轻管理等现象仍然存在。
“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尤其需要转变观念。”北京肢残人协会主席李楠说,一些地方认为无障碍设施就是给残疾人用的,整体需求小,因此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有限,“实际上,作为社会基本公共服务,无障碍设施建设应具有普惠性,除了残疾人外,行动不便的老人、孕妇、小孩等都有一定的使用需求”。她建议,无障碍设施建设应从细节着手,做到精准到位,逐步实现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提升,一些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区还可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让无障碍设施更好满足多元化使用需求。
“一些地方的无障碍设施聊胜于无,平时也疏于管理维护,常常造成人为障碍。比如,有的无障碍厕所门口还是台阶;停车场的残疾人停车位太偏太小,残疾人没法使用等等。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管理和维修养护的主体责任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监管机制也没有真正形成。”安徽合肥市读者吴玲建议,应当探索常态化社会监督机制,由相关部门牵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残疾人等参加,对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改造、养护、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了解残疾人实际需求,发现问题后向相关部门反映,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完善。
记者了解到,《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自2012年实施以来,各地相继出台了无障碍建设与管理的法规规章等,但有相当一部分条款是鼓励性、倡导性的,缺少强制性的建设标准,也没有相应的惩处措施,实际效果打了折扣。多位法律界人士建议,应对相关现行法规进行“嵌入式”修订,明确无障碍建设的规范标准和要求,并确立违反规范的惩罚机制问题,确保无障碍建设与城乡建设同步规划、设计、建设、管理。
河南商丘市读者李方向建议,新建无障碍设施应当严把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关,制定强制性的无障碍设计标准,“设计者、建设方在动工前不妨蒙上眼睛、塞住耳朵或者坐上轮椅,亲身体验一下残疾人的感受,这样才能更好地从残疾人角度出发,为他们建设适用的无障碍设施”。
因地制宜建设,形成监管机制,加大对家庭、农村、老旧小区等环境投入
近年来,政府部门不断推动完善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无障碍环境。“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维护政策体系,加强配套设施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实施更优惠政策。《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也明确,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完善无障碍装备设备。如何才能让残疾人居家和社区生活更加便利?怎样才能提高他们的出行便利程度和对他们的服务水平?
“无障碍设施建设是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必要条件,也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清华大学无障碍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孙一平说,相关部门应加大无障碍设计规范的宣传和培训,做到无障碍设施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验收、同步使用、同步管理,确保无障碍设施按照标准配置到位;平原、山地等不同地区应当因地制宜地建设符合实际和应用情景的无障碍设施;对已建成但无障碍设施不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也要及时协调各方力量,制订改造计划,邀请残障人士体验、商讨,改良不合理的设计;无障碍建设需要相关政府部门管理,但后期维护与功能完善可以采用政府与民间组织相结合的办法。
“相对于城市而言,农村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更加不足,有待提高。”江西上饶市读者康俞建议,农村残疾人的需求也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农村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应与城市同步推进,统筹考虑城镇居住区和农村的无障碍环境建设需求。
作为无障碍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无障碍改造关乎残疾人的生活起居,影响着他们最基本的生活质量。“十三五”期间,共有65万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得到了无障碍改造。上海市读者雷璋表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应从简单化改造转向针对个体需求个性化定制,从而更好地满足残疾人的差异化需求,“要进一步发挥标准的引领作用,全面梳理现行标准,组织力量编制住宅无障碍改造的技术指南”。
“对于社区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情况,相关部门应定期全面排查,形成问题清单,列入年度建设和整改计划,制定个性化改造方案。”浙江绍兴市读者王国彪建议,长效化保障设施维护,相关职能部门和残联组织依法对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维护、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加强对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相关人员的专业职业培训。本报记者 黄 超 易舒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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