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上阵巡河治乱——
池河沿岸变身优美风景区
春意盎然的4月,漫步在明光市池河沿岸九道湾公园,一河碧水静静流淌,清澈的水面倒映着蓝天白云,不远处是放风筝的市民和嬉戏的孩子……
池河是明光的母亲河,流经明光境内75公里。过去,每遇大雨,水流不畅,常现水患。通过近年来的持续治理,尤其是河湖长制度的深入推进,池河沿岸成为当地居民踏春游玩的首选地。
河长是池河的“生态守护者”。2017年5月,明光市印发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实行按河道级别和河道所在地相结合的多级河长制,覆盖全市范围内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道和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实现河湖长组织体系全覆盖。
以池河为例,当地设置了市级河长1名、镇级河长5名、村级河长11名,去年累计巡河321次。
一批“民间河长”也齐上阵,当起了水环境保护的“啄木鸟”。明光市聘任了142名“民间河长”,其中贫困户43名。民间河长配合市河长办做好区域内河道的日常巡查、水环境保护的监督工作,发现河道垃圾及时捡拾,对于违章建筑、非法采砂、非法捕鱼等问题及时上报上级河长。
“保护水环境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正在池河沿岸巡河的明光市明南街道民族村脱贫户马万兵说。他每月按时巡河,一发现非法捕鱼、盗采河砂、砍伐树木等情况,立即向街道办报告。
既要巡河,又要治乱。长期以来,违规采砂、捕鱼及违法耕种等行为破坏了池河周边环境,该市予以全面清理。
据明光市水务局局长、市河长办主任高兴保介绍,该市持续开展河道“清四乱”专项行动,加强执法监管与巡查,打击违规采砂、捕鱼、违法耕种等各类违法行为。目前,池河翘嘴鲌国家水产保护区禁捕和补偿工作已完成,44户153名渔民全部上岸,45艘渔船全部退船,1730公顷水域全面禁捕。实行巡查以来,共查处涉渔案件12起,罚款2.5万余元,达到“证注销、船收回、网销毁、人安置、有保障、无盗捕”的目标。
“近年来,我们坚持整治池河沿岸‘脏、乱、差’现象,精心打造‘玉棠春暖、江天秋色、疏影梅香、接天碧莲、池河春晓、蒹葭苍苍’六景。去年12月,池河通过省级验收,建成省级示范河湖。”高兴保说。
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
治了河湖美了环境富了百姓
面对河湖多、线面广、管理难的江南地区,河湖水环境保护起来难度不小。芜湖市湾沚区共有大小河流20条,河道总长280公里,是典型的江南水网圩区。要治理好这么大一片水域,必须建立健全三级河湖长组织体系,发挥好“人”的关键作用。
三级河湖长大巡查。据该区河长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区已上岗205名区镇村三级河湖长,及时解决河湖管护突出问题。近年来,累计巡查13312人次,解决各类河湖问题1521个。除“官方河长”外,还积极发动社会力量,通过自愿申报与集体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招募熟悉河道、热心公益事业的居民、企业家、志愿者加入到“民间河长”“企业河长”行列,积极履行治水护水的巡查员、宣传员、参谋员、联络员、示范员职责,着力解决了管水护水“最后一公里”问题,有力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
在治理中,湾沚区致力于做好“大与小”的文章。比如,支流及农村小微水体水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干流水质的好坏。湾沚区在治理中既聚焦河流的“主动脉”,又关注“毛细血管”。
该区在农村地区的沟渠湖塘等小微水体上下功夫,对全区所有大小水体一并纳入河长制管理,对958处较大的水体设置管护人员,给予管护补助,落实落细小微水体治理责任,明确了管护责任,设置了小微水体公示牌和管护制度公示牌。目前,日常巡查、问题报告处理已成为常态化。
保护了河湖,改善了环境,富裕了一方。湾沚区把河长制工作、生态大保护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在保护河湖的同时,发展乡村旅游、水生产业等,促进了群众增收,践行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该区六郎镇官巷村以河长制工作推进为抓手,对村内水系进行生态治理,发展乡村旅游,年人均收入达3.8万元;陶辛镇依托圩内水系,调整种植结构,改种荷花、莲子等,发展荷产业,亩均增收3000元,陶辛水韵水利风景区已跻身国家水利风景区,年收入近5000万元。去年10月,生态环境部命名湾沚区为第四批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创新机制落实长效管护——
让河长湖长更好地履职尽责
河长、湖长是水环境的守护者和责任人。如何让河长湖长更好地依法履职尽责?省水利厅河长制工作处负责人龙斌表示,安徽省将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促进河长、湖长“种好责任田”。
据龙斌介绍,去年以来,安徽省积极落实“点对点、长对长”河长督办责任制,将河湖问题直接向总河长、责任河(湖)长交办,总河长抓同级河(湖)长、上级河(湖)长抓下级河(湖)长、河(湖)长抓责任部门,盯紧问题现场督办,压紧各方责任。长江、淮河分别由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河长,地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担任相应河段河长,组织体系全面增强。
“聚焦长效管护,持续推进制度机制创新,才能真正推进河湖长由‘制’到‘治’。”龙斌认为。
“河(湖)长+”,就是制度的创新,发挥了协同治理的强大合力。去年,省河长办和省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协同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沿江各市县已经构建“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共设立生态检察官314名,发送涉河湖检察建议书717份,推动解决了一大批河湖难题。全面推行河湖警长制,设立河湖警长3450名,对违法侵害河湖行为形成严打高压态势。
在问题整治方面,一批乱象得以整治。截至目前,全省共清理非法占用河道岸线506.53公里、清理非法采砂点87处、拆解取缔“三无”采砂船只383艘、清除河湖垃圾2.73万吨、拆除违章建房3.57万平方米、清除非法网箱养殖11.4万平方米,特别是大批侵占河湖的构筑物得到清除,江河湖库空间更加完整,在战胜2020年严重洪涝灾害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龙斌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聚焦制度落实、问题整治、系统治理和长效管护,推深做实河(湖)长制,加快打造人水和谐美丽河湖的“安徽样本”,重现“一江碧水向东流”胜景。(记者 王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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