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交通运输厅起草了《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危化品运输车辆高速公路0至6时禁行,杜绝危化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违规聚集停放。
安徽省从严控制危化品道路水路运输及港口装卸、存储作业准入管理。危化品道路运输企业新设或新增运力应严格落实停车场地有关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加强“两外”道路危化品运输车辆监管。
全面使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系统,严格查处不按规定使用危货电子运单行为。督促指导高速公路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危化品运输车辆高速公路0至6时禁行规定,在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做好危化品运输车辆指定位置临时停放的引导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杜绝危化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违规聚集停放。严格船闸枢纽、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桥区水域危化品运输船舶通航管控,禁止船舶在划定的禁航区域内航行。禁止单壳化学品船和单壳油船在长江干线、淮河、沙颍河、“合裕线”、芜申运河水域航行或停泊。
安徽省将建立行业重大风险隐患、重点监管对象“电子地图”,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和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建设,强化重大风险隐患及重点对象的安全监管。启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建设,2022年年底前将涉及危化品的停车场纳入系统监管,适时接入全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升级改造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加强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抽查,督促企业加强道路危货监控,切实减少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不安全驾驶行为。
加强企业信用评价,开展重点从业人员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对存在夹带、谎报、瞒报、匿报危险货物运输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其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记者 余佼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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