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南宁市住建局获悉,4月26日9时至4月30日24时,将开展第二批次南宁市高坡岭人才公寓其他人才房报名选房分配工作。本次报名选房房源为高坡岭人才公寓其他人才房755套,其中单间配套447套、一房一厅160套、二房一厅148套。
据悉,报名条件为取得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尚未实物配租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或境外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家庭和个人;已获得除高坡岭人才公寓其他人才房以外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或境外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家庭和个人。
本次报名方式为线上报名,不设线下报名。报名人员通过“南宁住建”微信公众号或授权的“南宁选房网”网站、“绿城选房网”微信公众号等网上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后,按操作规程报名。
配租顺序确定规则是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按照学历高低确定配租顺序,学历高者优先入围、优先选房;学历相同的,按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核准顺序确定配租顺序。
配租户型标准报名人员可以申请配租一套60平方米以下的高坡岭人才公寓其他人才房,租金按同类地段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交纳。
报名时间截止后,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报名人员申请的户型以及配租顺序确定规则。
高坡岭人才公寓租赁合同由高坡岭人才公寓主申请人签订,租赁合同期限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剩余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未取得实物配租的选房人员抽选房号后,应当自选房之日起10日内与运营管理单位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住房租赁保证金。
原已获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选房人员抽选房号后,应当将原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退回城投公司,并在自选房之日起10日内与城投公司签订新抽选房号的租赁合同并缴纳住房租赁保证金。
要注意的是,选房人员抽选房号后放弃租赁权、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时办理入住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实物配租,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取消其保障资格,并限定自抽选房号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记者 尹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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