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发布关于2021年高考中考期间严格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通告

时间:2021-06-01 15:27:56 来源: 南宁日报


为迎接2021年高考、中考,给考生营造安静的学、考试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南宁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在2021年高考、中考期间严格控制我市环境噪声污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考期间的6月7日8:00至6月8日17:00,全市范围作为考点的学校200米范围内禁止各类建筑施工作业;6月5日至6月7日期间每日12:00至14:30、20:00至次日7:30以及6月8日12:00至14:30,全市范围内禁止从事产生环境噪声影响的各类建筑施工作业。

二、中考期间的6月24日8:00至6月26日17:00,全市范围作为考点的学校200米范围内禁止各类建筑施工作业;6月22日至6月25日期间每日12:00至14:30、20:00至次日7:30以及6月26日12:00至14:30,全市范围内禁止从事产生环境噪声影响的各类建筑施工作业。

三、建筑施工单位在上述规定的时段内违规施工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南宁市生态环境局依法查处。

四、全市范围内其他单位和个人在上述规定的时段内使用音响器材、扩音喇叭开展娱乐、经营活动,或者在夜市摊点高声喧哗等产生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以及机动车违规鸣喇叭等产生交通噪声污染的,由南宁市公安局严格管控、依法查处。

五、举报电话:政府服务热线12345;建筑施工噪声类服务热线5309040;社会生活噪声及交通噪声类服务热线110。

六、本通告自2021年6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6月26日17:00止。

特此通告。

南宁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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