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在国家税务总局的支持和具体指导下,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天津市税务局、河北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税收支持和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便利化举措的通知》,推出4方面19项推进三地税收征管一体化和办税便利化的税收举措。
推进执法标准统一,促进公平竞争。探索推进税收政策执行标准规范统一,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全面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首违不罚”事项快速办理。
推进三地通办,便利办税缴费。优化跨省(市)涉税事项报验业务办理;便利跨省(市)房产土地税源管理业务办理,提高税源管理质效;聚焦自主办税,提升申报体验;构建京津冀区域全程网上办体系,提供便捷高效渠道;压缩纳税缴费时间和纳税次数,实现办税事项精简化;探索推进京津冀便利化多元纳税缴费方式;制定京津冀区域“最多跑一次”清单,实行清单动态管理。
服务提速增效,优化营商环境。运用现代技术,推动实现智慧办税;加强区域联动,推行统一纳税咨询;优化服务产品,推进大企业纳税服务;推动实现出口退税全程网上办;聚焦纳税人需求,提升京津冀区域税收营商环境;共认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做好数据共享,优化执法监管。提升税收大数据服务区域产业布局能力;联合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发挥以税咨政作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开展税收风险管理。
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实施7年来,三地税务部门积极推动税收合作向深度和广度拓展,持续加强区域税收征管合作,优化纳税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先后推出了“一统三互”(统一的纳税服务平台,资质互认、征管互助和信息互通)、简化纳税人跨省(市)迁移手续、企业迁入地和迁出地三大税种税收收入五五分成、跨区域税收风险管理协作等政策措施,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
今年4月,京津冀税务部门就大企业跨区域涉税事项协调工作机制达成共识。三地税务部门针对跨区域大企业涉税事项复杂、涉税业务繁多等问题,进一步密切联系,围绕税收政策解释、执法口径、业务事实认定、重大交易事项、重要涉税信息沟通等,从管理和服务上深度探索互信、互认、互联机制,进一步落实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精细服务”要求,为京津冀企业跨区域经营提供优质涉税服务保障。
对于京津迁冀企业,我省各级税务部门还推出特色服务,全力打造优良的税收营商环境。保定白沟新城税务部门为服务北京迁冀小商品经营者,专门抽调业务骨干定期到现场指导、协助企业办理涉税业务,做好减税降费政策辅导。为了让迁入沧州经济开发区现代汽车产业基地的京津企业顺畅高效办税,沧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专门设立京津企业工作室,为企业提供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一对一”服务及套餐式服务,深受企业好评。(记者宋平 通讯员李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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