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7月1日都是南京低保“提标”的日子。昨天,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从下月起,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由目前的945元/月提高到985元/月。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困难残疾人、孤儿、困境儿童等对象的保障标准与低保标准同步提高。此次提标,全市有近11万困难群众直接受益。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从1996年、1997年分别建立城乡低保制度以来,已经20多次提高低保标准,从2004年以来连续18年在7月份提标,年均增幅达5%。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大幅度提高了年度增长幅度,从500元/月提高到今年的985元/月。
多年的低保提标,给全市困难群众带来的是实实在在的获得感。除了低保金外,相关部门还出台了很多优惠帮扶政策,包括医疗、教育、住房等救助,水电气有线电视费用等减免。另外,在物价上涨过快时,还发放物价补贴。根据民政部门统计,每名低保对象每月获得的优惠减免约达400元以上,两者相抵扣,我市低保对象实际月人均收入可达1300元左右。目前,全市共有在册低保户3.6万户,4.99万人,其中70%以上是重病、重残人员。他们唯有靠政府的救助,才能确保基本生存。
“听说下个月我们又要涨工资了。”当天,秦淮区洪武路街道棉鞋营社区低保户雍小双笑着对记者说,他口中的“工资”,其实就是政府每月发放的低保金和残疾补贴。雍小双家庭是1999年就进线的老低保户,雍小双的妻子和岳母都是二级智力残疾人,女儿今年17岁,还在上学。雍小双本人文化程度不高,还需要照顾妻子和岳母,多年来无法正常工作,偶尔打个零工收入无几,政府每月发放的低保等救助金,几乎是他们家唯一的生活来源。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1999年刚进低保时,这户家庭每月仅有保障金460元。今年低保“提标”后,他们一家4口每月仅低保金一项可有3940元,能够更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
记者了解到,2020年,我市克服疫情不利影响,政府财政优先保障民生,全年支出低保金4.92亿元、特困供养经费2.21亿元、临时救助经费2690万元。同时,注重发挥慈善救助力量,鼓励相关社会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2020年发放救助款物总额达1.2亿元,占募捐款物总额比例约87.5%,救助困难群体近20万人次。(融媒体记者 马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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