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12日从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获悉,海口市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贷将于8月2日开始受理,续贷7月26日起受理,家庭贫困的大学生可申请。
海口市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同时,申请者须具备相关条件,如,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在本市;家庭经济困难,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共同借款人条件: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选择家庭经济来源主体);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需同意承担责任);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4.共同借款人户籍在本市;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7.征信系统有不良记录或者是失信人不能作为共同借款人。
贷款额度(预计有调整,等待正式文件):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高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足部分由自己缴费。全日制研究生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高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足部分由自己缴费。
贷款年限一律根据“剩余在校学年+15年”计算,最少不低于15年(否则退回),最长不超过22年。
续贷受理时间(均为网签):7月26日-8月20日。
首贷受理时间:1.接收材料审核时间:8月2日开始,9月7日截止。2.签合同时间:8月9日-9月9日。符合贷款条件学生名单和时间安排在“海口助学”微信公众号、“海口助学贷款QQ群(6个群)”公布,请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按公布时间到海口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窗口办理。
高校录入回执接收截止时间:10月10日。请续贷学生凭受理短信验证码或自行打印受理证明,首贷学生携带贷款合同和受理证明10月10日前到高校录入回执。
■申请流程:
(1)访问学生在线系统 ,注册用户;录入申请信息进行在线申请(信息全部填写,不管星号和非星号),提交申请后导出并打印《贷款申请表》。(2)贷款学生将《贷款申请表》和所需申请材料到海口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窗口提交书面申请。
材料审核通过后,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客人按“海口助学”微信公众号公布的时间到海口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窗口签订借款合同(时间允许的话可能当场办理)。续贷采取网上签订合同方式,续贷学生申请的时候选择网上签订合同,请认真阅读操作办法办理。
海口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在海甸三西路15号一楼号设立助学贷款服务窗口,办理助学贷款业务。电话:66296899。(记者黄婷实习生邱芝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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