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联合印发《安徽省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到2025年,总体消除城市内涝隐患,建立“源头减排、管网畅排、泵站强排、河湖蓄排、信息控排、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到2035年,全省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进一步完善,排水防涝能力与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要求更加匹配,总体消除防治标准内降雨条件下的城市内涝现象。
根据《实施方案》,我省将全面实施城市积涝点综合整治,持续实施城市排水管渠泵站改造提升工程、行泄调蓄建设工程、源头减排工程、信息化建设与应急处置工程,坚持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系统治理,统筹新老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综合采用自然生态措施和工程措施。据悉,我省将全域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强化自然生态格局保护和修复,到2025年底,新增海绵城市达标面积650平方公里,累计50%的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同时,结合城市排水防涝体检成果运用,加大整治力度,补齐城市排涝设施短板。
按照城市生态和行泄调蓄要求,我省在城市规划建设更新过程中,将尽可能留白增绿,加强城市河、湖、沟、塘、湿地保护和修复,提升城市水系连通性和流动性,维护城市基本蓄排平衡。因地制宜恢复因历史原因封盖、填埋的天然排水沟、河道等,提升对超标雨水的应对能力,到2025年底,新建改造城市行泄河道1600公里,新建、改造城市调蓄工程规模13000万立方米。此外,《实施方案》还从强化日常维护、实行洪涝“联排联调”、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加强专业队伍建设等4个方面入手,持续提升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管控水平。(记者 何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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