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实施 不戴头盔者收到敬告单

时间:2021-08-02 11:42:23 来源: 深圳商报


8月1日起,《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正式实施,不戴头盔骑电动车将被罚款200元。为提高市民知晓率,新规首日,深圳交警在全市开展“骑电动车不戴头盔”查处行动,共开出敬告单1300宗,其中快递外卖87宗。

昨天11时30分,正值外卖送餐高峰期,福田交警在深南路同心路段执勤。此时,一位美团外卖小哥未戴头盔在非机动车道骑行,看到前方有交警时,赶紧就把头盔戴了起来,不过还是被铁骑发现了,将其拦下。外卖小哥表示,针对戴头盔一事公司已经多次开会,但自己在外送餐没有参加,只听同事说了,但具体不知道是从何时开始,这次被交警查到也算是一个教训。

随后交警对该外卖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现场登记信息,开出敬告单,并由单位通知其第二天到福田交警大队进行集体警示学,这也是交警开出的特殊行业首张敬告单。

截至昨日13时,深南路同心南路口共开具11张敬告单,其中市民未佩戴头盔10宗,外卖员未佩戴头盔1宗。

福田交警大队机训中队民警许坚生表示,在新规定实施前,交警已经进行了长期的宣传教育,效果明显,头盔佩戴率已达90%以上。

为人化执法,8月2日至7日为过渡期,全天24小时,全市各交警大队开展敬告劝导执法。(记者 任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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