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市住房租赁市场,根据我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财政资金补助和奖励等办法,8月3日市住建局下发通知,组织开展我市2020-2021年度第一批专项资金奖补项目申报工作。
据悉,本批次申报时间为2021年8月4日至9月4日。申报企业应符合相关规定,根据要求准备材料,通过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 以下简称平台)按照平台要求完成线上申报,填报完成平台自动生成奖补申报表。
市住建局提醒,本次申报时间要求为2020年1月1日-2021年7月1日内新开工及在2020年前开工但在2020年1月1日后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企业申报项目需按要求先在平台进行项目入库,入库后通过企业项目库进行奖补申报。本批次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30天。受理期限截止前,租赁平台将持续向企业开放,逾期不予受理。各申报企业需提供独立专用银行账号,便于后期资金拨付与绩效考评。各申报企业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交于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
本次财政奖补资金经审核通过后,将于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相关程序及时拨付奖补资金。专项资金申报采取诚信承诺制,申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须据实诚信申报。单位和个人如违反有关规定,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记者 赵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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