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放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

时间:2021-08-11 13:45:50 来源: 深圳特区报


日,记者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放宽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并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最高可领2000元。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

据介绍,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一)在我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参保时间计算到申请当月的月底)失业保险关系从市外转入我市的企业职工,其在市外的参保时间可合并计算。(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国家公布的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内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记者了解到,一般职业(工种)的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其中,广东省和我市劳动力技能培训已开展的职业(工种)且有明确的补贴标准的,就高执行该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者可在相关证书核发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申请。(记者 庄瑞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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