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切实解决寒暑假孩子看管难的问题,省教育厅、省文明办等六部门下发《关于开展寒暑假托管服务的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寒暑假托管服务工作。
《通知》要求,寒暑假托管服务是一项公益性、普惠性工作,各地可参照课后服务相关政策执行,对志愿参与的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员应当给予适当补助。各地要指导托管机构建立健全寒暑假托管服务的安全管理制度,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参与托管服务人员的安全责任,加强安全卫生教育和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消除托管场地安全隐患。
据悉,托管服务主要面向确有托管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优先满足平时家中无人照管的双职工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等群体需求,由学生家长自主自愿报名参加,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服务时间为寒暑假期(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段参照当地上下班时间,服务具体起始时间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确定。服务内容以看护为主,确保学生能够得到充分休息,提供托管服务的机构应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在做好看护的同时,合理提供一些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不得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
《通知》提出,各地要组织摸排、充分调研本地有寒暑假托管需求的学生数量、服务需求和资源条件,科学选定开展服务的机构,优先考虑交通便利、设施设备齐全的学校、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乡村学校少年宫、社区活动中心等,积极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场地资源为职工子女提供寒暑假托管服务。同时,各地在托管服务中要充分利用当地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社会教育资源。此外,寒暑假托管服务可动员招募优秀在职中小学教师、优秀大学生志愿者、社会专业人士、退休教职工、热心家长参与。(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苏家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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