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省人社厅获悉,2021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启动,9月30日前完成个人申报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用人单位、评委会工作机构审核反馈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评审工作。
全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均使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gszcxt.cn,可通过省人社厅官网“职称评审”窗口登录)。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职改办)和评委会均须使用职称系统,职称申报、审核、评审、发证、查询等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除保密专业外,其他系列(专业)在线下评审(认定)的职称资格不予认可,一经发现此类情况,将在全省范围通报。
2021年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业绩条件,除工艺美术、实验技术、高校教育教学类工程、体育教练员、律师、公证员外,其他系列(专业)均按新修订的评价条件标准执行。
申报人员的业绩均计算到申报当年9月30日为止,不得在该时间结束后,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补报。人才在该时限之后取得的业绩,可作为下次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工作年限,均计算到申报当年的12月31日。纳入岗位管理事业单位人才的任职年限从聘任的当月计算;其他单位人才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从取得职称资格的当月起计算。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发生变化的,经单位考核合格,方可申请转系列评审,并按新系列资格条件申报职称,其专业技术人员资历计算可按转系列前后实际资格和聘任(用)时间累计计算。转系列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须在新系列(专业)聘任(用)满1年以上。未转系列人员,不得跨系列申报高一级职称。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明确职称与部分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关于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等规定,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并聘用(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可申报高一级职称。获国际联盟、国际联合会等相关国际组织认证的,根据认证的等级,参考其他业绩认定相应层级职称。(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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