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出台 服务对象扩大服务标准提高

时间:2021-08-18 14:31:36 来源: 四川日报


8月16日,记者从成都市发展改革委获悉,《成都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已于日印发,按“七有两保障”分为9大类25小类104项服务。与2020年版相对比,不少项目在服务对象方面有所扩大,在服务标准上都有所提高。

如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的服务标准上调,散居孤儿由1200元/人·月上调至1350元/人·月;机构供养孤儿由1800元/人·月上调至1980元/人·月。

惠民殡葬补贴的服务标准上调。对成都市户籍逝者骨灰实施塔葬、壁葬、一穴安放3个及以上骨灰等节地葬的,给予一次奖补由1000元上调至1500元;对成都市户籍逝者骨灰实施花葬、树葬、草坪葬、不保留骨灰等生态葬的,给予一次奖补由1000元上调至3000元。

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对象扩大。覆盖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困难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

据介绍,经逐一比对,《成都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现了对《国家标准》的全覆盖,104项服务标准中61项达到国家标准,23项高于国家标准,20项属于自有项目。其中——

高于国家标准的有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提供教科书、就业见服务、成都人社12333咨询服务等23项服务项目。

自有服务项目20项包括宏志助学金等教育领域4项,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就业领域3项,婚前医学检查等公共卫生领域1项,价格临时补贴等社会服务领域2项,12348法律咨询服务等公共法律服务领域2项,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资助等残疾人服务领域3项,数字文化服务等公共文化领域5项。(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蒋君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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