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部门发文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 鼓励到乡村重点产业创业就业

时间:2021-08-27 11:31:27 来源: 北京日报


即将迎来又一年的退伍季。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6部门日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家将充分发挥退役军人这支宝贵人力人才资源作用,促进更多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实现民族复兴贡献力量。

《意见》提出,鼓励退役军人到乡村重点产业创业就业;支持退役军人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意见》还提出,要持续引导退役军人参与乡村建设和基层治理。注重从退役军人党员中培养选拔村党组织书记,推动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落实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公务员考录政策,适当降低门槛、放宽开考比例,鼓励县乡两级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具有本地户籍或在本地长期生活工作的退役军人招考。鼓励复学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等计划,反哺农业农村。引导退役军人从事乡村教师、农业经理人、乡镇人民调解员等职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充实乡村建设人才队伍。鼓励各地通过适当方式引导退役军人参与农村环境整治提升、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基本公共服务活动。

国家鼓励退役军人报考农业类高职院校,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支持返乡入乡退役军人依托弹学制、农学交替、送教下乡等教学培养方式,就地就接受职业高等教育。

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退役军人,按规定纳入创业扶持政策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企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返乡入乡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或在乡企业招用退役军人,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退役军人在乡村创办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国家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引导银行机构提供专属信贷产品,推广“互联网+返乡创业+信贷”等模式,满足退役军人返乡创业融资需求。发挥政府融资担保机构作用,为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退役军人提供融资担保,鼓励保险机构为退役军人农业创业企业提供综合保险服务,支持退役军人创办的乡村企业。引导各类产业发展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投入返乡入乡退役军人创办的项目,鼓励社会资本设立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创业基金,拓宽资金保障渠道。(记者 代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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